福州市食品安全舉報獎勵制度實施
來源:東南網 2011-08-01 編輯:唐麗萍
執行舉報保密制 記者獲知,舉報獎勵對象原則上限于實名舉報,重大案件的匿名舉報人也可以作為舉報獎勵對象,匿名舉報人可選擇使用6位密碼和有效身份證明領取獎金。需要指出的是,負有食品安全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作為本部門負責監管的食品安全案件的舉報獎勵對象。 舉報獎勵批復后,行政執法機關在10個工作日內通知舉報有功人員。受獎勵的舉報人應當自接到領獎通知之日起30日內,按通知指定的時間、地點憑有效證件(舉報時選擇密碼的,還應提供密碼)領取獎金,逾期不領的,視為自動放棄。舉報人因無法簽收的,經行政執法機關負責人同意,可由舉報人親屬簽收。 辦法稱,舉報受理單位應當建立并嚴格執行舉報保密制度,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開舉報人姓名、住所、電話、工作單位或其他身份資料,違者依法追究責任。 根據此前福州市公布的市食品質量安全投訴舉報電話,分別為市食安辦83297626、市 農 業 局83351978、市海洋與漁業局83335190、市 質 監 局83706009或12365、市工商局 12315、市 衛 生 局83364149、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83259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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