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今年專科招生計劃首次突破12萬
來源:福州晚報 2011-08-01 編輯:唐麗萍
【關鍵詞:征求志愿】 》》今年有兩次征求志愿 往年專科補錄后,不少考生并沒有去高校報到,而部分愿意入學的考生又失去了機會。為此,福建今年將在征求志愿階段適當擴大專科院校錄取比例,并且在高職專科批實行“兩次征求志愿”,每次征求志愿時可填報10所院校的征求志愿,爭取在正常招生階段就能完成錄取工作。 即在常規志愿錄取后,省高招辦把未完成的招生計劃或者完成原執行計劃后又追加計劃的院校(包括最低錄取分數和特殊錄取條件等)再次向社會公布,面向未被錄取的考生征求志愿。征求志愿時,所有未被錄取的考生均可填報相關院校志愿(含政策性降分)。 根據日程安排,文史類、理工類高職(專科)批第一次征求志愿時間為8月16日8時至8月16日18時;第二次征求志愿時間為8月18日8時至8月18日18時。每一次都可填報10所院校,每所院校6個專業。需要提醒考生的是,征求志愿時也不可以亂填報,因為根據省高招辦規定,若是學校追加招生計劃的部分,考生投檔分必須高于相關高校常規志愿錄取時的最低錄取分數方可被投檔。 專科院校征求志愿投檔比例統一為1∶1,投檔后由高校審錄。如果征求志愿錄取結束后,仍有高校未完成招生計劃,則由有關高校提出申請,經省高招辦同意后可在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下20分(民辦高職高專院校可在線下50分)以內降分錄取征求志愿填報該高校的考生。降分錄取時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降分,投檔比例為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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