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公租房管理辦法:覆蓋窮忙族
來源:東南網 2011-07-20 編輯:唐麗萍
簽訂長期租賃關系 最短3年最長5年 “房租說漲就漲,房東說不租就不租,我們就得卷鋪蓋走人!”這是不少中低收入群體所面臨的郁悶與尷尬。 今后,如申請到政府公租房,則不必再有這方面的擔心和困擾。“簽訂長期租賃關系,租金也不會漫天開價。”一參與“廈門公租房管理辦法”制訂的內部人士透露。 據介紹,廈門的公共租賃住房只租不售,預計租期最少3年,最長則5年。租賃合同期滿后承租人仍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續租。租金標準實行政府定價,絕對會比市場價低。在綜合考慮住房市場租金水平和供應對象的支付能力,按照不同地段、不同房屋類型等因素合理確定,并按年度實行動態調整。而租金的具體標準,則由市國土房產部門會同財政、物價部門提出,經市政府批準后執行,并向社會公布。 需要強調的是,公共租賃住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轉租或閑置,不得用于從事其他經營性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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