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當局明訂地方可設"性交易專區"
來源:東南網 2011-07-15 編輯:唐麗萍
設立性交易專區? “五都”難得意見相同暫無規劃 “行政院”通過“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確立設性交易專區及“專區外罰娼罰嫖”等大方向。至于地方是否愿意設立性交易專區?“內政部”表示“尊重,不悲觀”。至于“五都”對于是否設立“性交易專區”?皆表示尚無規劃。 草案明定,各縣市制定相關自治條例、規劃性交易專區時,須包含11項規定,包括專區在都市計劃地區限于商業區,于非都市土地限于游憩用地范圍,但不包括兒少游憩用地。至于是否有縣市愿挑戰民情,設立專區?劉文仕強調,“內政部”尊重地方的立場。不過他也坦言,地方存在需求,但要設專區需要時間,“到目前為止,我不悲觀”。 “五都”對于是否設立“性交易專區”議題?皆表示尚須考量,目前暫無打算。臺北市政府發言人張其強表示,臺北市是人口高度稠密地區,找不到區域適合作為性工作專區;且目前社會上對開放性工作仍有高度爭議,北市府的態度是“不予考慮”。新北市政府“新聞局長”林芥佑表示,這是新的觀念,是值得討論的議題;但必須經過大家討論并達成共識后,才可能到執行階段,目前新北市并無設置專區的規劃。 臺南市副市長顏純左表示,市長賴清德在日本訪問,由市長親自回應較為妥當;但賴清德日前接受媒體訪問時曾表示,基于發展健康城市的概念,不考慮設置性交易專區。高市府也表示,高雄市沒有此議題的民意共識,市府沒有設立性專區的規劃和構想。臺中市副市長徐中雄則說,當局的好意地方心領了,性交易專區納入管理是好事,但必須采取范圍的限制,依照“行政院”的草案內容,地方政府“規劃得從事性交易之區域于非都市土地,限于以供游憩為主之游憩用地范圍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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