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一女連遭母親兩任同居男友性侵
來源:東南網 2011-07-14 編輯:黃水來
東南網7月14日訊 據臺灣媒體報道,宜蘭縣一名就讀中學的15歲少女,在小學期間先后遭到母親兩任同居男友性侵,母親毫不知情。直到去年,少女上衛生教育課時,老師發現她神情有異于是在追問之下,少女在紙條寫下了“1.小富叔叔2.變態3.阿ㄓ叔叔”,才揭發了這兩名惡狼的夸張行徑。目前宜蘭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刑。 現年15歲的被害少女和母親、弟弟同住,5年前母親的同居男友傅姓男子,常趁女友上班時,脫掉正在熟睡中少女的褲子性侵,之后又對年僅10歲的被害人兩次性侵和猥褻她;3年前,母親與傅男分手后,與另一名邱姓男子同居,男子在得知少女曾遭到性侵后,不但沒有告訴她母親,甚至還對少女多次性侵得逞,夸張行徑令人發指。 事發后少女在上衛教課程時神情怪異,在紙條上寫出“1.小富叔叔2.變態3.阿ㄓ叔叔”老師上前詢問后懷疑少女受害,并立即通知母親事件才因此曝光。檢方表示,少女當時不知道惡男對她做什么事,只知道喊痛,卻沒有做出拒絕和阻止的動作。 負責審理案件的宜蘭地院審判長林禛森指出,少女紙條上的小富叔叔就是32歲的傅姓男子,阿ㄓ叔叔則是38歲的邱姓男子。林禛森說傅男一開始不愿意承認自己犯行,甚至還硬拗是少女母親威脅與他繼續交往不成,才要女兒誣賴他。 法官認定傅男毫無悔意,依照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而邱姓男子坦承犯行后表示后悔,事后也得到被害人諒解,僅賠償20萬元新臺幣。兩名同居男友先后對自己的女兒犯下毒手,少女母親得知女兒遭遇后,自責不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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