傾斜政策,讓微型企業騰飛起來吧
來源:東南網 2011-07-13 編輯:黃水來
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四部門4日聯合發布《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首次在中小企業劃型中增加“微型企業”一類。工信部總工程師朱宏任表示,新增微型企業標準,有利于明確重點,出臺更有針對性、時效性的優惠政策,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扶持力度。(7月5日新華網 ) 遍布城鄉的微型企業,多為民間資本創業起步,他們非但不增加國家財政投入,而且大量吸收安置閑散勞動力就業。有評價說,大企業強國,小企業富民。其實,中小型企業既強國,也富民。一項關于我國中小企業最新調查報告表明,非公有制中小企業銷售總量占規模以上工業的41%;在規模以下工業企業中,非公有制中小企業占80%以上。 此次新標準的最大亮點則是新增了“微型企業”一項。微型企業其實是對原小型企業的進一步細分,如對于工業企業,微型企業的標準是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年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其他行業則大多是10人以下界定為微型企業。 本人退休還鄉,曾創業經營6年微型企業,飽嘗創業經營之難:微型企業往往處于產業鏈末端,產品附加值低;因為建設規模小,難以與參與大中企業市場競爭;就近勞動用工,兼顧農村家庭生產,勞動生產率較低;銀企一般以抵押為借口,不愿融資,擔心借貸風險。工商、稅務、環保,極少有政策優惠。因此,許多微型企業在高賦稅下難以生存。“微型企業是企業群體中的弱勢群體,也是最需要政府給予扶持的群體。” 國家修訂增加微型企業標準不是目的,而是便于重點管理,落實針對性的優惠政策。筆者從親身體驗中感到最迫切的是這樣幾項政策:興辦微型企業的注冊、驗資、環保等項減免費政策,小量、短期銀企借貸低息、免息政策,企業興辦初期社保緩辦政策,企業經營初期的定期減免稅政策,企業前期所得稅減免、返還政策,對于安置城鄉失業人員的財政補貼政策,利用政府閑置公房、校舍租金減、免政策。 總之,要大力扶持自主興辦微型企業,先給予,待企業發展、壯大起來之后,再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政府對微型企業的支持、扶持,除了資金還要更多地從協助他們開拓市場、創新技術、培養人才、行業信息上多助力。同時,嚴禁各種形式的啃企業、撈企業,把微型企業當“唐僧肉”。一旦微型企業騰飛起來,一定會成為拉動工業經濟發展的最活躍的經濟成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