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成人赴臺個人游需交財力證明
來源:北京日報 2011-06-22 編輯:唐麗萍
政策解讀 赴臺個人游需“兩證” 要參與赴臺個人游的游客,需要持戶籍證明,向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以及個人旅游簽注,之后委托本城市指定旅行社,向臺灣相關機構申請“入臺證”。 財產證明“三選一” 旅行社方面要求游客提交的財產證明可以有三種形式,滿足其一即可。第一種是房產證;第二種是20萬元新臺幣(約4.5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存款證明;第三種是55萬元新臺幣(約12.3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年薪證明。 在臺停留不得超15天 大陸居民赴臺個人旅游,在臺灣的停留時間不得超過15天。如果遇到自然災害、重大疾病等不可抗因素必須延期的,應及時報告臺旅會,并于事后自行返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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