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14類農產品每日公示檢測結果
來源:東南網 2011-06-14 編輯:黃水來
東南網-海峽都市報6月14日訊(記者 沈雪燕 俞志村 董加固 黃謹 林小明 通訊員 顏曉帆 文/圖) 泉州市“農產品市場質量安全準入”試點工作正式啟動,納入安全準入的試點單位有20多家商超、批發市場、農貿市場,準入農產品有14種品類。昨日,泉州市食安辦正式對外發布稱,但凡進入試點單位的準入品種,都要在銷售場所公示檢測結果,并擬通過準入制度使上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抽檢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試點工作從本月開始至11月30日。 試點的準入品種如下:蔬菜類有茄果類、白菜類、豆類、綠葉菜類、甘藍菜類和瓜類等六大類;水果類有蘋果、梨、柑橘類;畜禽產品類有豬肉;水產品類有鮮活魚類、蝦、蟹、貝類。除了這些品類,其他農產品進入市場時仍按以往的檢查程序。 在生產環節中,此次納入試點的單位有全市所有“三品”(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種養基地、副食品生產基地、農業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組織及水產品養殖和捕撈等單位。 流通試點單位有泉州市蔬菜批發市場,泉州恒信水果批發市場,東街菜市場,新門菜門場,泉州新華都東街店、漢唐店、湖心店、溫陵店、豐澤店、新門店、匯金店、浮橋店、潤華店、展覽城店,永輝超市泉秀店、東街店和浮橋店,捷龍購物廣場涂門店,沃爾瑪江濱北路分店,好又多刺桐店,麥德龍泉州店,雙秀超市田安店、泉秀店、豐澤店。 按規定,流通試點單位須設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室、點),或者委托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每日抽檢入市農產品,發現問題即通報農業、海洋和漁業部門。批發市場、商超和倉儲企業(包括冷庫)、配送中心、連鎖店等單位,應在場內顯著位置設立“農產品質量安全公示牌”公示檢測結果,公示內容包括農產品的品名、產地、質量安全狀況。 試點工作以“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要求各有關部門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推行農業標準化生產,嚴格把控農藥、獸藥、飼料及其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的生產和經營準入條件;嚴格執行已公布的停產、禁用和限用的農業投入品管理辦法。推行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權與經營權分離,市場管理者作為農產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