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命公交候車亭背后的江湖式博弈
來源:東南網 2011-06-10 編輯:黃水來
投資100多萬元建設的36個公交候車亭,在剛建好的第二天被拆除后,事隔兩天又再次“起死回生”。“表演”這幕戲劇的兩位主角,一個是自稱“拆除違章建筑”的鄭州市火車站地區管委會,另一個是打著“公交為民”旗號的鄭州市公交總公司。這場原本存在“依法行政還是野蠻執法”嫌疑的執法事件,正逐漸演變成鄭州市火車站地區管委會對鄭州公交總公司候車亭燈箱廣告存在巨大商業利益的不滿。(工人日報6月8日) 短短四天,36個公交候車亭便經歷了建好、拆除、恢復的幾番“生死”,極富戲劇性,也極富江湖色彩——無論是看似“滿腹委曲”的鄭州市公交總公司,還是看似“理直氣壯”的火車站地區管委會,均沒有真正將工作置于相關法律法規規范約束之下,而是拿雞毛當領箭,橫空亂舞。 從新聞中不難看出,如同火車站管委會所指責的那樣,公交總公司在建設這些候車亭時并“未取得規劃、建設許可審批手續”。即便這些候車亭具備公益性質,但這不應成其為未批先建的合法理由。公交公司建設候車亭的“稻草”依據,僅僅是相關領導的“意見”。按“意見”而不按法律辦事,或已表明,至少在這起事件中,“意見”影響力已經超越了法律,因為直至建成,也未見公交公司提出將補辦相關手續的任何信息。 同樣,對于公交候車亭,火車站管委會也未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自公交公司三月前“動土”建設之初,便予以書面告知。退步講,即便是走違建強拆程序,其依據只能是《城鄉規劃法》,先期“責令停止建設”,亦是強拆的不可省略的前提程序。火車站管委會毫無征兆地一拆了事,再到恢復,怎么看來,《城鄉規劃法》更像是一個僅供其叫板博弈的籌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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