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火途中拆違建,真的是人間笑談
來源:東南網 2011-06-03 編輯:黃水來
對于違章建筑的管理,不能等到著火以后才去發現它,才去對它采取緊急的措施去拆除它。違章建筑物等得起遲來的拆除,那么著火的建筑物能否等得起遲來的滅火?所以說對于違章建筑,尤其是阻擋消防車通行的違章建筑,不能靠火災去發現它,更不能靠滅火的需要才去拆除它。對于違章建筑物,尤其嚴重影響消防車通行的建筑物,要在火災沒有發生以前就要及時地將它拆除掉。 而且在《湖北省消防條例》中,更要明確規定違章建筑阻擋消防車通行的法律責任。因為違章建筑阻擋消防車通行,而導致消防車無法及時正常通過,使得消防部門難以盡快落實滅火職能的,因此給火災發生單位和個人造成的各種經濟損失,應由違章建筑的產權人和使用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俗話說:養兵千日,用兵一時。對于消防通道的通暢保證,不能在火災發生后,才去臨時“抱佛腳”治療“腸梗塞”。對于消防通道的通暢和違法建筑的管理,首先需要明確管理部門,其次需要明確各個管理部門的責任。對于在火災發生后,因為違法建筑的阻擋而導致消防車無法正常通行的,更要追究相應的管理部門的管理責任。只有這樣才不會發生,在救火途中拆違建的笑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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