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4月1日起,濟南市將進一步嚴格對商品房預售款的監管,房地產企業未繳納保證金將無法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這也意味著無法售房。今天獲悉,市城鄉建設委下發相關通知對此做出明確規定。
市城鄉建設委下發的《關于調整商品房預售款監管辦理流程的通知》提出,自2011年4月1日起,按照先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后辦理預售款監管的流程進行。(東南網手機版)
從4月1日起,濟南市將進一步嚴格對商品房預售款的監管,房地產企業未繳納保證金將無法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這也意味著無法售房。今天獲悉,市城鄉建設委下發相關通知對此做出明確規定。
市城鄉建設委下發的《關于調整商品房預售款監管辦理流程的通知》提出,自2011年4月1日起,按照先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后辦理預售款監管的流程進行。(東南網手機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