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禁止非醫學需要鑒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的規定(修訂草案)》由自治區人民政府委托法制辦提請自治區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今后,必須是由自治區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才可以進行胎兒性別鑒定;符合法定生育條件的育齡婦女懷孕14周以上不能提供證明材料的,不予施行人流手術。(東南網手機版)
3月29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禁止非醫學需要鑒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的規定(修訂草案)》由自治區人民政府委托法制辦提請自治區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今后,必須是由自治區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才可以進行胎兒性別鑒定;符合法定生育條件的育齡婦女懷孕14周以上不能提供證明材料的,不予施行人流手術。(東南網手機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