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有常識的人都會知道,企業對環境的破壞絕不亞于民眾對環境的影響。企業生產需要水質來源、也需要排放污水,茅臺酒業這陡增的水源需求又會不會對釀造環境造成破壞?幾十年來,民眾與釀造環境之間已經達成了一種默契,作為這個環境組成的一份子,他們的突然遷離,會不會對這“小氣”的釀造環境產生“蝴蝶效應”?
再則,釀造環境不但包括生態環境,還應包含文化環境。有著千年酒文化的茅臺古鎮,長期的文化熏陶對釀酒業的發展起著不可估量的推動作用。而群眾作為傳承文化的直接載體,他們的遷離,又會不會削弱文化的傳承?而在今后的發展歷程中,茅臺鎮又會不會成為一座“只有酒,沒有酒文化”的空城。
因此,在筆者看來,要保護完美的釀造環境,不是民眾一個人的責任。它更需要我們的企業能夠從保護民族品牌出發,綜合環境和文化因素,在利益追求上作出適當讓步,這才是保護的根本。(zhang_j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