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公安廳與省社會治安綜合管理委員辦公室、省高級人民法院等聯合下發《關于加強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多元調解工作的實施意見》。
《意見》要求,衛生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及時開展現場救治、醫療搶救等工作,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搶救綠色通道,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東南網手機版)
日前,省公安廳與省社會治安綜合管理委員辦公室、省高級人民法院等聯合下發《關于加強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多元調解工作的實施意見》。
《意見》要求,衛生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及時開展現場救治、醫療搶救等工作,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搶救綠色通道,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東南網手機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