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1日起正式實施。即日起申請預售的住宅項目,前期物業費都將由開發商承擔,購房人也將在收房前獲得“業主一卡通”,物業服務費繳納、維修基金查詢等多項功能都將集于一張卡。
根據辦法規定,10月1日起申請商品房預售和現房銷售的住宅項目,從首戶業主入住,一直到全體業主和開發商完成物業共用部分交接前,都將由開發商提供前期物業服務,不得向業主收取物業費。購房人在簽署購房合同的同時,需簽署《北京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由建設單位作為乙方承擔前期物業服務責任,而前期物業費的標準,必須根據隨機抽取的第三方評估監理機構出具的物業費評估報告來確定。(東南網手機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