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告狀,不代表此次爆料;競崗失敗,不代表爆料不實。因為,多次與此次沒有必然的聯系,失意與不實也并非客觀規律。事物的真理是,人到失意吐真言。
有例為證:太多的貪官入獄身陷囹圄,方才說出自己走上邪路的教訓,你見過走時、得意的官員講過此類教訓?某官員即將失去官員實權,另任虛職,他才對國家房地產政策仗義直言;
高官離崗,成為平民,才肯說出自己親身體驗的官場潛規則。
如果,猜測中爆料的交警,也是被政委大人慰問擦汗的10名執勤交警之一,他即使露天排隊,再等半小時,他也會決無怨言。因為,他在得意時,他會對領導感恩不盡,他有一點不滿也會容忍和藏在心里。競崗失敗了,他無官一身輕,他才敢對領導言不是。
這就是,國人講真話的規律:在位時,往往難吐真言;而失意時,才敢仗義直言。(孫金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