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地稅局四分局局長陳小濤,從1993年至2008年,收受50家公司及個人賄賂款共計1056萬元、港幣20萬元、美金8萬元。其中2005年至2008年的4年間受賄885萬元,年均收受220余萬元。而從1998年擔任局長始直至案發,陳小濤卻年年獲得先進稱號,堪稱“先進腐敗分子”,簡直就是莫大的諷刺。
一個腐敗透頂的貪官,卻年年頭頂先進的光環,陳小濤應該算是物質和精神“雙豐收”的典型了。但是,就像“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陳小濤的先進稱號也是通過極力行賄而得來的,含“金”量并不低。從2000年至2008年的9年間,陳小濤每逢中秋節、春節,都雷打不動送給海南省地稅局原副局長兼海口市地稅局局長陳謨林陳謨林或其妻5萬元。在其千萬元賄賂款中,就有92萬元人民幣和3.5萬元美金孝敬給了這個上司。正是因為有頂頭上司罩著,盡管經常有人舉報陳小濤,但市局有關部門只是對其誡勉談話,而沒人去深究,以致其年年腐敗卻年年當上先進,或者說年年先進卻年年變本加厲地腐敗。如果不是“有幸”成為被拔出的“蘿卜”上帶出的“泥”,陳小濤肯定還要“先進”著繼續腐敗下去,演繹其尷尬的雙面人生,其榮譽的含“金”量也肯定還要繼續“水漲船高”。
綜觀反腐敗所取得的成績,其實不難發現,已經落馬的腐敗分子中有著耀眼光環的其實不在少數,諸如頂著“十佳公仆”“勞動模范”“五一勞動獎章”“全國先進工作者”榮譽的腐敗分子屢見不鮮。最為典型也最具諷刺意味的當屬不久前落馬的廣東省中山市市長李啟紅。這個原始學歷只有小學文化,現擁有黨校研究生文憑,而離開秘書寫就的講稿就講不好話的領導,卻頭頂著“2009中國十大品牌市長”的光環。可惜李啟紅這個“品牌”并不堅挺,不足一年時間就轟然倒塌,看起來根本就不“合身”,絕非“量身定做”般的合適。如此巨大的落差,著實令公眾跌破眼鏡,甚至可以說是震撼的。至于其他林林總總、形形色色的貪官,到底有多少人擁有耀眼的光環和榮譽,怕沒人能給出一個準數,但肯定不在少數,而且可以相信隨著反腐敗斗爭的深入推進,必定還會有李啟紅、陳小濤這樣的“先進”腐敗分子落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