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無視老人“租房難”
2025-04-25 09:52:46? ?來源:廣州日報 責任編輯:蔡秀明 我來說兩句 |
3月末,一則“為65歲母親和年邁外婆租房3天被拒20次”的新聞上了熱搜,引發社會關注。有媒體記者調查發現,北京、上海等城市大部分中介直言“房東不租給老人”,部分平臺甚至將“60歲以上租客”自動歸類為高風險群體。 隨著我國老齡化進程加快,老年群體出現了更多新需求。因為房屋破舊、就醫不便、跨省流動等種種原因,許多老人都有租房需求。根據《第五次中國城鄉老年人生活狀況抽樣調查》,全國獨居老人比例已達14.2%,其中近20%依賴租房解決居住問題。但現實中,租房市場對老年人的隱形歧視已是不爭的事實。數據顯示,超三分之二中介機構對60歲以上老人設限,大多數房東明確表示不接受60歲以上的租客。 有人指責房東太冷漠,但客觀分析,房東不愿意將房子租給老人有其現實考量。畢竟,老年群體往往需求較多,例如水電費繳納、電器使用等問題都需要反復詢問房東,還可能因為突發疾病等帶來潛在的風險與糾紛。 而且,從法律層面看,雖然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明確規定禁止歧視老年人,但房屋租賃屬平等市場主體之間的民事活動,基于雙方自由意志。房東或租賃平臺有權選擇承租對象。拒絕老人租房雖然不合情理,但很難判其違法。 對老人租房難,我們不可視而不見,但如果僅把板子簡單地打在房東和中介身上,顯然解決不了問題。要保障老年人的租房權益,還要著重考慮化解房東的顧慮,在二者之間找到一個平衡點。 比如,引入擔保人制度,要求子女或親屬作為租金支付連帶責任人;增設免責條款,明確非因房東過錯導致的意外責任歸屬;鼓勵保險公司開發“老年人租房意外險”等分散風險。這些都能讓房東更安心。而且,北京、杭州等地已試點“老年公租房”,將老年人的租房需求納入公共服務體系的整體規劃,為老人提供更多租房選擇。 社會和諧不和諧,一個重要的觀察窗口是看老年人幸福不幸福。破解老人租房難,應是和諧社會題中之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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