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堂生動警示課
2025-04-17 09:37:44? ?來源:浙江日報 責任編輯:蔡秀明 我來說兩句 |
朱浙萍 4月16日,備受關注的“訂婚強奸案”二審維持原判。大同中院消息顯示,二審法院審理查明,2023年1月30日,上訴人席某某與被害人經當地婚介機構介紹認識后確定戀愛關系;5月1日,雙方訂立婚約;5月2日下午,席某某不顧被害人反抗,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山西省陽高縣人民法院一審以強奸罪判處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判后席某某提出上訴。 二審是司法程序的終審程序。經此判決,厘清了事實真相,展現了司法公平正義。一段時間以來,這起刑事案件由于較為蹊蹺的案情,以及“訂婚”“彩禮”等因素交織,加上網上各種謠言推波助瀾,一直站在輿論風口浪尖。二審后,審判長接受記者采訪,就案件引發的社會關注點,回答記者提問,回應社會關切。隨著法槌落地,公眾也經受了一次普法教育和觀念洗禮。 這是一次對正義的彰顯。在輿論紛擾之際,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排除了干擾,準確把握了該案的實質是強奸事實是否成立。正如該案二審審判長所強調:“訂婚”并不能成為強奸犯罪的擋箭牌。我國刑法規定,違背婦女意志,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系的行為,即可構成強奸罪。本案證據確實、充分,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足以認定席某某違背被害人意志,強行與被害人發生了性關系。司法公正判決,彰顯了依法懲治侵害婦女權益違法犯罪行為的鮮明態度和堅定立場。 這是一次對觀念的革新。社會上一些錯誤觀念認為,“訂婚”了,“辦了席”,女方家庭接受了彩禮,當然可以有“夫妻之實”,并用這種觀念為席某某犯罪行為辯護。這種錯誤的觀念,不僅與法律規定相悖,也是一種不符合現代文明社會的陳規陋習。作為一項傳統,訂婚、彩禮等固然有其存在意義,但絕不能成為突破道德、踐踏法律的“遮羞布”。法院用判決劃清是非界限,有利于用法治思維打破“訂婚就有性權利”“彩禮捆綁權利”的錯誤觀念,促進健康婚戀觀的樹立、社會良好風氣的形成。 這還是一堂生動的普法課。二審后,審判長公開就案件熱點進行回應,用專業知識以案釋法,對謠言一一予以證偽,普及法律知識的同時,有利于消除公眾疑云,平息輿論爭議。當地法院還針對案件中席某某母親泄露女方隱私的行為,予以訓誡。這警示眾人,通過侵犯隱私來維權,煽動輿論帶節奏,如此歪風不可長。司法可以接受輿論監督,但絕不能被輿論帶偏。從這個角度來說,這起案件帶來的警示意義,不只針對案件當事人,更是針對參與這場輿論的廣大網友,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網絡侵權要承擔法律責任。 |
相關閱讀: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