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臉識別不是“法外之技”
2025-03-24 10:01:08? ?來源:湖南日報 責任編輯:蔡秀明 我來說兩句 |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公安部近日聯合公布的《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安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由于人臉識別技術應用與人臉信息安全緊密相關,《辦法》出臺后迅速受到社會各方高度關注。 在科技飛速發展的今天,人臉識別技術無處不在。從社區門禁到移動支付,從公共安防到醫療認證……但“刷臉”的邊界在哪里?并沒有明確規定。《辦法》明確“非必要不采集”“最小化使用”原則,既回應了公眾對隱私保護的關切,也為技術發展注入制度理性,彰顯了中國在數字治理中平衡安全與創新的深層智慧。 技術的失控風險往往始于對邊界的漠視。此前,一些場所強制“刷臉”才能如廁的荒誕案例,折射出技術濫用對公民權利的侵蝕。人臉識別技術一旦脫離約束,生物信息濫采、算法歧視、數據泄露等問題便可能成為懸在公眾頭頂的“達摩克利斯之劍”。《辦法》明確“公共場所無感采集需明示”“不得因拒絕刷臉限制基本權益”,正是用制度為技術劃出“禁飛區”,錨定了科技服務于人的價值坐標。“人臉識別不是‘法外之技’,技術便利不能以犧牲人的尊嚴為代價。” 新規并非簡單“設限”,而是以精細化治理釋放技術向善潛力。例如,允許醫院在患者知情前提下使用人臉識別提升診療效率,支持金融機構通過安全模型防范“AI換臉詐騙”。如此“疏堵結合”的邏輯,既封堵了技術濫用的灰色地帶,又為合規創新開辟空間。上海某社區試點“刷臉+刷卡”雙軌制后,老年居民投訴率下降80%,證明了制度設計越貼近民生需求,技術就越能轉化為治理效能。當監管從“一刀切”轉向“精準滴灌”,技術才能真正從“制造問題”轉向“解決問題”。 “科技向善”從來不是抽象的口號,而應嵌入每一次數據采集的知情同意、每一臺攝像頭的權限管控、每一條算法的合規審查之中。當“刷臉有界”成為社會共識,相信相關技術的每一次突破都將更好與人類福祉同頻共振。唯有在敬畏人性與擁抱創新之間找到平衡點,科技才能真正點亮未來。 (作者系自由撰稿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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