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終對拐賣兒童犯罪保持零容忍態度
2024-11-07 10:10:47? ?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蔡秀明 我來說兩句 |
近日,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余華英拐賣兒童案進行重審一審宣判,對被告人余華英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再次向全社會傳遞了拐賣兒童必將受到嚴懲的強烈信號。 拐賣背后,是多少孩子的噩夢、多少父母的絕望、多少家庭的破裂。余華英賣掉親生兒子,拐走12個家庭的17個孩子,有的孩子甚至被中途遺棄;有的父母為尋找子女多年顛沛流離,抑郁而終;有的孩子至今仍未找到,部分家庭至今無法相認……法院認為,余華英主觀惡性極深、犯罪情節特別惡劣、犯罪后果極其嚴重,應予以嚴懲。期盼已久的判決,還受害者以公道,也給正義人士以慰藉。 這是一堂面向公眾的“法治課”。去年9月,此案一審已判處余華英死刑。此次重審雖然判決結果相同,但澄清了原判遺漏的犯罪事實,將余華英拐賣兒童數量從11人增至17人。法治不光要看結果、看判決,也要看過程、看程序。確保罪無遺漏,是對每一個被害人權益的尊重,體現了法治的嚴謹與審慎,體現了程序正義與實體正義的統一。 這是一部震懾不法分子的“警示片”。我國刑事案件追訴期最高年限是20年。現實中,不少孩子被解救已是成年以后,一些犯罪分子為逃避制裁百般躲藏。刑法規定,如果案件已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犯罪分子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余華英案重審判決充分說明:正義絕不缺席。我國始終對拐賣兒童犯罪保持零容忍態度。“人販子”切莫心存僥幸,無論跑多遠、藏多深,哪怕不配合、不認罪,真相終將大白,犯罪必遭嚴懲。 對待拐賣行為,要嚴打、嚴懲,也要嚴查、嚴防。近年來,隨著社會治安水平改善,群眾防拐意識提升,拐賣兒童現象明顯減少,2023年全國拐賣案件數量較2019年下降66.6%。但也要看到,不少積案仍未告破,犯罪土壤仍未完全鏟除,并衍生出借助培訓、依托互聯網進行拐賣等新手段。打拐防拐仍然在路上,加強兒童權益保護仍不可掉以輕心。有關部門應堅持打防結合,一方面利用先進技術,強化部門協同,保持對拐賣兒童犯罪高壓嚴打態勢,讓更多被拐兒童獲救;一方面預測犯罪趨勢,提前布防,提高群眾防范意識。 讓打拐防拐的社會共識轉化為切實行動,各部門形成合力,各組織發揮作用,讓常態化打拐防拐機制更加健全,讓拐賣兒童失去滋生土壤,才能更好筑起安全網,杜絕悲劇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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