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教育懲戒權和管教權 要與治理“污名化”共行
2024-08-27 11:30:00?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蔡秀明 我來說兩句 |
8月26日,新華社發布《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弘揚教育家精神加強新時代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其中明確提出,維護教師合法權益:維護教師教育懲戒權,支持教師積極管教。學校和有關部門要依法保障教師履行教育職責。依法懲處對教師的侮辱、誹謗、惡意炒作等言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學校和教育部門要支持教師維護合法權益。(8月26日新華社) 無規矩不成方圓。中國傳統教育理念中,嚴是親、寬是害,舉起“戒尺”并不會存在違法的隱憂。但近年來,罰站不敢罰久,批評不敢說重,只要家長一來鬧,學校多半處于弱勢,接著就是老師寫檢討、扣工資、被開除,當被告。在此背景下,面對學生的違規行為,教師敢于嚴厲批評、適度懲戒的越來越少了,只為去尋求一種安全感。 2021年3月1日起,教育部頒布的《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施行?!兑巹t》首次對教育懲戒的概念進行了定義,明確教育懲戒不是懲罰,而是教育的一種方式,強調了教育懲戒的育人屬性,是學校、教師行使教育權、管理權、評價權的具體方式?!兑巹t》強調,實施教育懲戒應當遵循教育性、合法性、適當性的原則,“符合教育規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則,做到客觀公正;選擇適當措施,與學生過錯程度相適應”。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中共中央、國務院再提維護教師教育懲戒權,既說明一些學校在實際執行中,還存在各方面的不如意現象,更說明對教師的侮辱、誹謗、惡意炒作等言行,加劇了教師的負面形象塑造,導致一些家長和網友先入為主的認為教師對學生的懲戒是教師的錯。 在這樣的背景下,如果學校主管者不怕老師傷心而怕輿論傷校,不能堅持用教育標準評價教師,不能正確對待涉師德問題的舉報,由此帶來的問題就是:教師每天都戰戰兢兢,如履薄冰,祈禱這一天能平平安安度過。這樣的結果,受害者不僅僅是教師,更是我們的孩子,以及整個教育事業。 尊師重教,不是對教師阿諛奉承,而是尊重教師教學中的正當權力。對于教師,要像保護未成年人正當權益那樣,來保護教師的正當權益。沒有良好、健康的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單靠教育體系內部的努力是很難實現師德建設的專業化發展的。 教師應敢于堅守育人初心,通過創新教學方式、加強溝通、深化家校合作等方式,積極探索科學的懲戒方式,并爭取家長對實施批評、教育、懲戒等措施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讓懲戒有力度也有溫度。 政府、學校、家長和學生四方要共同努力和配合,用法律和道德武器預防和抵制將教師“污名化”。家長和網民要提高理性認知和價值判斷能力,學校要敢于被污名的教師撐腰,監管部門要通過網絡語言的教育性審查制度來抑制污名話語權的濫用,社會要構建風清氣正的教育話語體系,由此為教師實施批評、教育、懲戒等措施樹起公信力。(丁慎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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