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讓“服務外包”成推卸責任的借口
2022-10-27 17:37:56?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近年來,基層政府為了改善服務供給,將一些服務事項外包給第三方機構承擔。這是基層治理現代化的題中應有之義,有利于提升行政效率、提高服務水平。不過,部分基層政府和部門在“服務外包”后,忽視對第三方機構的管理和監督,甚至借“外包”之名,將自身職責“一包了之”“一甩了之”。這不僅不能提升基層治理水平,還可能導致一些不良后果,需要引起重視。(10月27日 半月談網) “聞道有先后,術業有專攻”。實事求是地說,政府“服務外包”本是多贏之舉。讓“專業的人干專業的事”,既給企業創造了機會,市場競爭機制也倒逼企業提升服務的競爭力,而最終受益的是老百姓。也讓地方政府可以騰出更多精力投入管理,以便更好地履行和發揮責任。但如果存在“慵懶散浮拖”作風問題,把“服務外包”當作推卸責任的借口,這不僅無法達到優化治理的目標,更會生出不作為、不擔當的不良風氣。 仔細想一想,近段時間網絡上有關“服務外包”的爭議確實不少。比如一些基層政府部門曾經采用購買服務的方式,將政務號等新媒體運營工作外包給第三方機構承擔,就出過問題。有第三方機構湊內容、拼數據,與網民缺乏有效互動,甚至攻擊網民,損害了當地政府形象。又如中部某地一家鎮中心衛生院以宣傳為由,邀請知名作家撰寫工作總結,將公文工作變成了“文學創作”,造成不良影響。 “服務外包”倍受爭議,究其原因,大概有兩點。一是監管考核不嚴,服務外包走偏。二是不分工作性質,一律外包處理。無論哪一種情況的出現,都在警示地方政府部門,第三方服務應是對現有工作的一種補充,而不是弱化公職人員的履職能力。絕不能借“外包”之名,將自身職責“一包了之”“一甩了之”。 “服務外包”,責任不能外包。第三方不作為、亂作為,損害的是政府形象和公信力。“服務外包”,一定不能把責任也外包,甚至甩包。這就要求地方政府一方面要制定實施細則,厘清政府購買服務的適用范圍,哪些工作適合外包,哪些工作可以適度外包,哪些工作絕對不能外包,要有清晰的界限和嚴格的規范。另一方面也要加強監管考核,讓第三方機構嚴格照章辦事。對群眾評價不高,知錯不改的第三方機構,要堅決解除外包關系。(李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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