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5斤芹菜被罰6萬元,執法不能只講力度
2022-08-30 10:23:38?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近日,一對夫婦賣5斤芹菜遭罰6.6萬元一事,引起了很多人的關注,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據了解,陜西一菜商賣5斤芹菜收入20元,因檢驗不合格被罰6.6萬元。由于處罰過當,當地被國務院督查組督查。(8月28日 央視新聞) 輿論之所以一片嘩然,并引發空前關注,一則,涉案案值與罰款之間相比,高達標3300倍。二則,處罰款對象是一對夫婦,蔬菜糧油原本生意不大,面對巨額處罰,商戶委屈說到:“我得賣多少噸芹菜,才能掙回來那六萬幾”。難怪乎,國務院督查組直言到,執法不能只講力度,也要為小微主體生存創造良好環境。 若從現行食品安全法來審視,其中,規定對于經營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食品的行為,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可見,當地市場監管部門的處罰,也并非無法可依。而再看行政處罰法,設定和實施行政處罰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 顯然,執法部門面對“芹菜案件”時,不應死搬硬套法律條文,機械地進行執罰,而是要綜合考慮違法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以及當事人的主面過錯等因素,本著慎罰、少罰的原則,力避過罰不當。 值得關注的是,通過查閱榆林市市場監管局2021年以來食品類行政處罰臺賬不難發現,針對小微市場主體的五十多起處罰中,罰款超過五萬元的就有二十一起,而他們的案值只有幾十或幾百元。這意味,這對夫婦賣5斤芹菜遭罰6.6萬元一事,并非是“過罰不當”的個例,而是當地較為普遍性的執法現象,暴露出執法部門只管罰款力度,全然不顧法理情的融合,根本不考慮小微市場主體的生存艱辛。 今年以來,在國內疫情與國際環境雙重夾擊下,市場主體普遍遇到了不同程度的沖擊,特別是廣大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為此,國務院日前印發《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罰款事項的決定》,取消和調整了公安、交通運輸、市場監管領域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設定的53個罰款事項,其中,取消29個罰款事項,調整24個罰款事項。 國家層面出臺政策的初衷,旨在全力推進“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切實減輕企業和群眾的經濟負擔,從而激活市場主體活力,增加經濟恢復發展的源動力。頗具欣慰的是,上海、浙江、廣東等地出臺“免罰清單”“輕罰清單”,并取得了較好的執法效果和社會效果。事實證明,堅持少罰慎罰,力避過罰不當,不僅能體現執法的人性化,讓法律充滿公平與正義,更能呵護小微市場主體,使其茁壯成長,從而讓市場經更具活力。(吳睿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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