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令”不能成為“可塑”之令
2017-06-12 17:51:00?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從2008年6月1日至今,“限塑令”已實行9年多。昨日記者走訪福州超市和農貿市場發現,超市塑料袋存在浪費現象,農貿市場則大量提供免費塑料袋且用量驚人。(6月12日 福州晚報) “限塑令”實施九年來的成效,近來成為多方紛爭的一個話題。塑料購物袋對群眾日常生活的便利性不言而喻,“限塑令”要求實行有償制度來限制塑料購物袋使用,鼓勵群眾多次使用塑料袋或用環保布袋購物,并要求低于一定厚度的不合格塑料袋不能出廠。現實卻是,大量無標志、不合格塑料袋隨處可見,且近年大有增多之勢,超市對購物袋收費又增加了消費者購物成本,如此一來,群眾難以直觀感受“限塑令”的積極成效。 從表面上看,“限塑令”名存實亡,主要歸因于法令執行無力,執法部門失職,違規生產廠家猖獗等因素,但如果深入思考,卻會發現一些深層次的原因。 通過對塑料袋收費限制使用,在經濟學上是個常用的辦法,但有兩個因素不能不考慮,一是需求價格彈性,彈性大的話,確實有可能大幅度減少塑料袋的使用量,但彈性小的話,則只能為消費者增加負擔,卻無法減少塑料袋用量。二是消費者付費以后,會產生代償心理,使用起塑料袋來反而會更理直氣壯,從本質上講,是與禁塑令的環保目的背道而馳的。同時,“限塑令”之所以在執行中有困難,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在于配套措施的缺席。目前“限塑令”在執行過程中,最大的難點是替代品環保購物袋價格太高。多數替代品平均售價3到5元,有的檔次更高,定價為15元。可以想見,這樣的價位很難讓普通人接受。 方向錯了,就不可能收到預期之效。“限塑令”的生效有賴于公民自律,而公民的自律有賴于政府的引導和善意的政策。但事實是,禁塑令頒布九年來,我們只是在每年特定的時間才會因為媒體的回顧才想起這條法令,其他時間則默默無聞,這無疑讓“限塑令”成為了“可塑”之令,其執行效果自然大打折扣。 筆者以為,要解決目前“限塑令”所面臨的困境,就必須提高“限塑令”的剛性效力。各級政府除了要做好相關宣傳引導外,還應嚴格控制生產環節,打擊違規生產超薄塑料袋的黑作坊,嚴格監控批發、零售、消費等環節。政府職能部門要組織科技人員研究和開發塑料袋的替代品,并以財政補貼的形式支持生產環保購物袋的企業,使其出廠價格降下來。 除此之外,還要借鑒國外先進的管理經驗。在這方面,中國可以向愛爾蘭學習,由稅務部門負責對塑料袋征收高于其采購成本的環境稅,通過增加購買成本、傳遞環保信息和強化政府部門責任來更有效地抑制塑料袋消費。總而言之,只有多方合力,才能防止“限塑令”成為“可塑”之令,讓限塑令深入民心,最終收到治本之效。 ? |
相關閱讀: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