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品安全形勢嚴峻的當下,一些人對“舌尖上的謠言”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小謠言帶來的社會大危害絕不能等閑視之。重拳懲治食品安全謠言該動真格了,補齊法律短板健全查處機制,加大遏制懲處的力度,這些基礎性工作必須進一步鞏固加強。】 “小龍蝦實為小蟲蝦”“無核葡萄抹了避孕藥”“吃大盤雞能感染禽流感”……統計顯示,網絡謠言中“舌尖上的謠言”占45%,食品安全領域成為網絡謠言的重災區。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食藥監總局4月17日舉行的通氣會上,食藥監總局新聞發言人顏江瑛表示,要加大對食品安全謠言制造者的處罰、追責力度,提高公眾科學素養,使謠言無處遁形。 在以存在感、流量作為利益核算的今天,食品安全領域成為網絡謠言的重災區,即網絡上的謠言更多涉及食品安全問題,主要是以下兩個原因:一是食品安全是每個家庭、每個人都熟悉和關注的話題,相較其他謠言,食品安全話題涉及的范圍較小,更加集中和突出;二是食品安全直接關系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世上沒有什么比人的生命健康更能引起重視。這些都使食品安全謠言容易獲得廣泛的點擊、關注、轉發、評論,具有社會影響更大、辟謠難度更大的特征。 再者,以往謠言依靠熟人親友關系等口口相傳,擴散傳播的速度慢,謠言因為不同的人講述出現不同的效果,存在可信度低、傳播容易失真等缺陷,構成的影響較小。如今,謠言以文字、圖像、聲音、視頻等方式,借助各類媒體平臺擴散傳播,謠言的傳播速度呈幾何倍增之勢,謠言的可信度也大大提升,以假亂真的謠言使平民百姓難辨真偽,又導致了謠言的社會危害性極大,對網絡謠言尤其是食品安全謠言的控制難度可想而知。 “舌尖上的謠言”蔓延泛濫,更與打擊乏力所造成的造謠成本極低息息相關。就前不久發生的“塑料紫菜”謠言事件為例,盡管福建、江西、河北等地公安機關對此立案偵查,其中河北、江西還宣稱鎖定兩名涉嫌造謠者,但案件最新進展如何,造謠者是否已被繩之以法等等,都暫時沒有了下文。盡管新浪微博對“塑料紫菜”視頻的最早發布者作出了永久禁言處理,并按照謠言擴散程度對參與轉發的用戶分別作出了禁言、禁被關注、扣除信用積分、加標簽注明等處理辦法,但是這些人難免不換個馬甲卷土重來。以至于“塑料紫菜”之后又冒出了“塑料粉絲”“塑料大米”等新的謠言版本,盡管辟謠工作一直在做,可謠言仍然大行其道,造謠者肆無忌憚! 謠言的治理關鍵在“三不”: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造謠是傳謠與信謠的基礎,沒有造謠就談不上傳謠,更不會有信謠的問題,打擊造謠者必然擺在治謠的首位。但在現有的法律規定中,對不少“舌尖上的造謠者”很難用刑法予以處罰。像“塑料紫菜”謠言,損害了具體廠家及超市的信譽,可依照我國刑法規定的損害商業信譽、商品信譽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更多的食品安全謠言損害的是不特定的對象的聲譽和利益,如“蘋果打蠟有毒”謠言,其給眾多的果農帶來的危害是災難性的,可這種行為無法用損害商業信譽、商品信譽罪追責,也不符合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罪的構成要件。此類造謠者面臨的最嚴重的只是治安處罰,這與其給社會造成的危害明顯不對等。如果連對造謠者都無法實現重拳出擊的話,又如何能震懾住傳謠者? 在食品安全形勢嚴峻的當下,一些人對“舌尖上的謠言”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小謠言帶來的社會大危害絕不能等閑視之。刑罰的缺位和查處機制不健全,是造成打擊食品安全謠言不力的兩大軟肋。前不久,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布《食品安全欺詐行為查處辦法(征求意見稿)》,規定單位和個人編造、散布、傳播虛假食品安全信息,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應當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這明確了治安懲治“舌尖上的謠言”的基本方向。 重拳懲治食品安全謠言該動真格了,補齊法律短板健全查處機制,加大遏制懲處的力度,這些基礎性工作必須進一步鞏固加強,打擊“舌尖上的謠言”再無退路可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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