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河南省公安廳在河南公安信息網上發布《河南省公安廳關于邱海山等人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情況通報》稱,該省鹿邑縣公安局原黨委委員、政治處主任邱海山伙同民警劉萍、鹿邑縣人社局公務員管理股原股長張季梅等人,在辦理畢業生分配、干部調動、公務員登記和入警申報過程中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貪污、受賄。其中,邱海山為女兒篡改檔案年齡,最終實現其“7歲上警校、10歲當公安、長期領工資”的目的。 蘿卜招聘、吃空餉的新聞,過去并不鮮見。這則通報中,作為公安局領導的邱海山為女兒篡改檔案年齡,最終實現其“7歲上警校、10歲當公安、長期領工資”,創下了最低年齡紀錄。不過,這一新聞標簽元素,遠非這起違紀違法問題通報中最嚴重的地方。 根據通報,相關人員的違紀違法表現,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檔案造假;篡改戶口;相互行賄;相互勾連。而“10歲當公安”,不過是突顯檔案造假嚴重性的一個案例而已。比如,還有人憑借一整套假檔案、假手續,從一名正在讀書的中學生變身為一名國家干部。 通報還稱,邱海山等人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案件中,有關檔案造假人員幾乎全部涉及違規篡改戶口問題。可見,在這些人手上,本該極其嚴肅的檔案和戶口信息,成了可以隨意玩弄的橡皮泥。 值得注意的是,這種系統性的造假,是建立在一整套相互勾結的共同利益體之上的。比如,該局130多名民警長期不上班、吃空餉,個別民警在企業任職、領取報酬。邱海山等人造假的過程,不僅包含公安機關系統內部的入警申報、審批環節,而且還涉及人事、組織、財政、編辦等部門的干部調動、學生分配、公務員登記備案、人員入編、財政工資審批發放等諸多環節,形成了多部門、多系統、鏈條式的造假行為。牽涉面之廣,利益勾連之深,令人咋舌。 面對這種違法違紀行為,最該反思的是:為何如此多的部門屏障與本應該有的內部制衡,都能一一被突破,令違法違紀猶如進入“無人之境”,一路暢通無阻? 按照常理,公務員招聘早就實現了逢進必考,為何在鹿邑縣公安局通過造假就可以把中學生變成國家干部?拋卻內部的監督制衡不說,一個市的公安局違規進人也好,長期吃空餉也罷,都牽涉諸多部門的配合,如果任何一個部門能夠堅守職責,都不會產生如此荒唐的造假行為。恐怕此事要追問的,不僅僅是某個部門的內部權力生態。 鏈條式腐敗的牽涉面有多廣,權力監督制衡的失效就有多嚴重。以鹿邑縣公安局為中心的這一鏈條式腐敗,在一定程度上全景式展示了當權力缺乏應有的監督,其所能帶來的腐敗的嚴重程度。中組部從2014年10月開始,曾在全國分三批部署開展了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工作。然而,此案卻一直等到2016年4月至8月,河南省委巡視組巡視期間才得以揭開蓋子。雖然目前涉案的人員已被處理,但如此嚴重的腐敗長期存在卻未被查處,是否有刻意的袒護和隱瞞?還有哪些相關部門應被追究責任? 要想徹底清除這種“多部門、多系統、鏈條式”的腐敗,除了追責,更離不開監督體系的再造與地方權力生態的重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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