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上市公司分紅尚需細化規則
2017-03-30 17:20:27?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記者通過 Choice數據統計獲悉,1021家已經發布2016年年報的公司中,有283家決定不分紅,占比27%。細數上述公司近6年的分紅情況來看,仍有92家公司堅持不分紅。值得一提的是,在92家公司中,有19家屬于ST公司。而查閱這些公司的曾用名來看,上述公司多次被ST,有的公司股票名稱早已不是上市之初的名字。(3月30日《證券日報》) 分紅還是不分紅,還真是個問題。從現行的政策看,只有鼓勵分紅的條文,沒有強制分紅的規定。分紅還是不分紅、分紅多少全由上市公司說了算。如果不幸買到不分紅的股票,看著人家領錢,也只能干瞪眼。 解決分紅苦樂不均的問題,是不是要出臺強制分紅的規定呢?未必。有些公司確實沒有分紅能力,強制規定只能是“逼著啞巴說話”。但是如果只是鼓勵分紅,也未必合適。有些公司盈利能力強,凈利潤多,但就是置“鼓勵”而不顧,厚著臉皮當鐵公雞,對股民尤其是廣大中小投資者也未必公平。畢竟,分紅也是投資收益的一部分。 健康的股市應該投資為主,投機為輔。無論是不分紅,還是分紅過少,都不利于股市健康。如果預期上市公司不分紅或少分紅,那么每個人都為賺取股價波動差價而進入股市,將“炒作”作為獲取投資收益的唯一來源。對股票大肆“炒作”必然會成為常態。 對上市公司分紅的有關政策不應“一刀切”。監管層要對此出臺具體而詳細的規定。結合公司的經營能力、盈利能力等各個方面的狀況明確哪些公司可以不分紅,哪些公司鼓勵分紅,哪些公司必須分紅。對于必須分紅的公司進一步制定分紅標準和操作細則。這樣既避免了股市成為“投機市”,也保護了投資者的利益。 |
相關閱讀: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國新辦發函[2001]232號 閩ICP備案號(閩ICP備05022042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編號:35120170001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閩網文〔2019〕3630-217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