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在張家口境內,被譽為“中國66號公路”的“草原天路”,近期將進入收費時代。根據當地政府發布的信息,“草原天路”收費經過了聽證會論證通過,已由縣政府批準。 官方發布收費理由有兩條,一條是為了建“草原天路”,政府投入了大量資金,通過門票補貼成本之余,還能更好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另外一條是為了控制游客數量,將門票作為進入“草原天路”的門檻,以此解決堵車、垃圾遍地、人滿為患等問題。 看似合理,但細推敲呢?所謂的“投入”,資金來源本就是財政收入。取之于民,當用之于民,修建公路本就是政府的責任和義務,豈能作為收費的理由?再說了,普通公路不同于高速公路,我國的《收費公路管理條例》明確規定,“技術等級為二級以下(含二級)的公路不得收費”。將一條縣級公路納入收費范圍,顯然不合理。也難怪有網友戲稱此舉無異于收“買路錢”。 而且,將解決堵車等問題作為收費理由,也沒有道理。前往“草原天路”的無非兩種人,一種是需要經過“草原天路”,僅僅是過路者;另一種是專門前往看風景的,屬于游客。對于前者而言,不管收不收費,假如沒有替代的路線,那就必然需要從這條路經過,無所謂數量的減少。對于后者而言,即使因為門票價格貴而“望而卻步”,但假如相應的基礎設施沒有完善,隨意停車、順手扔垃圾不也還會成為常態?收取門票,顯然并非提高質量的關鍵所在。 即使將“草原天路”視為風景名勝區,從過程而言,收費一事,也在程序上有著諸多的不合理。按照官方的說法,收費一事已得到張北縣物價局的批復。然而,根據《河北省風景名勝區條例》第35條規定,風景名勝區的門票價格,“由省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財政、住房城鄉建設等有關部門制定。”縣級政府豈能越俎代庖? 景區收費,無可厚非;公路收費,于法無據??磥?,不管“草原天路”收費之爭最后的結果如何,將公路也納入收費范圍,顯然不合理。當地政府,理應深長思之,積極回應群眾質疑,而非一“收”了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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