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農民工的“薪頭肉”需釜底抽“薪”
2016-01-29 19:16:12?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欠薪企業進黑名單是個良好的開始 福州市三家企業因嚴重拖欠工人工資被列入欠薪黑名單,三年內無資格參與任何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的投標,這樣處置企業“老賴”,是維護農民工利益的實實在在的行動,真是大快人心。 福州市在保障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如人社部門檢查各類企業就10063家,督促用人單位與員工補簽勞動合同3萬多份,補發員工工資1.18億元;對欠薪企業建立重點監控約談機制,在建筑領域積極創建“無欠薪項目部”等舉措,很好地遏制了各種欠薪行為。可以說,政府在監管企業及時支付工資從而保障農民工權益方面,成績有目共睹。 三家欠薪企業因拖欠人數多、款項大、拒不配合查處,被列入黑名單并在媒體上曝光,這給所有企業一個非常明確的信號:拖欠農民工工資會受到嚴厲查處,這是動真格的!顯然具有警示教育意義。[詳細] 但紓解欠薪焦慮不能止于“黑名單” 早在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已經將“惡意欠薪”寫入刑法。然而,法律規定的落地,并沒有起到釜底抽薪的效果,欠薪行為依然在各地頻頻出現。 刑法尚不足以產生威懾力,那么欠薪“黑名單”效果的必然令人心生疑慮。根據報道來看,所謂的欠薪“黑名單”,不過是欠薪企業的“信用監管評價受到影響,而且三年內無資格參與任何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的投標”。如此來看,如此的處罰力度和方式,與刑法懲罰方式相比,恐怕更加難以威懾欠薪行為人的恣意妄為心態。欠薪問題的出現,并不是法律和制度的缺位,而是在于農民工一直處于弱勢地位,而執法部門在取證、打擊、懲罰等環節也面臨障礙。 如此來看,欠薪“黑名單”并非紓解討薪難的理想手段。維權環境的改善和優化,法律規定的全面落地,制度規范層面的修補等等,都值得進一步反思和考量。唯有如此,才能讓討薪“黑名單”產生威懾力,確保每一項制度規定得到嚴格貫徹和執行,農民工討薪之路才不再如此艱難。[詳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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