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元過期食品罰1.7萬,贊一個
2015-10-29 13:58:48? ?來源:東南網-海峽導報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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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廈門鷺江市場監督管理所接群眾舉報后在現場發現,禾祥西路上一家商鋪銷售超過保質期一個月的“小麻花”。該經營者還曾在今年的3月份因銷售過期預包裝食品的違法行為被處罰,此次屬于再犯,但鑒于產品貨值共計5元,數額較小,案發后經營者也主動承認錯誤,最終被罰款1.7萬元。(10月28日《海峽導報》) “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一而再地出售過期食品,哪有不撞到槍口上的道理?但估計商家自己都沒想到后果會這么嚴重,不僅是濕了鞋,甚至連身子都掉進了河里洗了個冷水澡。商家會不會因此而冷得哆哆嗦嗦,一遍遍地在心里哀嘆“早知如此,悔不當初”?但毫無疑問,市民看了卻很解氣,要為執法部門的重拳出擊點個“贊”。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但某些商家卻為了一己私利無視食品安全。而最令人糾結的,不是商家罔顧消費者健康的行為本身,而是一些地方疲軟的懲罰難以形成有效的震懾力,法律的嚴厲規定總是給人一種難以照進現實的無力感。違法成本過低,使得商家更容易蠢蠢欲動,“抓了就罰,罰了再犯,犯了還抓”,這樣的輪回過程反復出現,不僅助長了商家踐踏法律紅線的無所謂態度,也讓人們倍感失望。 毫無疑問,這樣的重罰不僅讓市民看到了執法的力度,更是對商家最大的震懾,當法律亮出劍鋒,不法商家怎能不膽怯?接下來又如何敢不老實?要知道,1.7萬的罰款雖然不少,卻還是看在銷售數額較小,商家也主動認錯的分上,不然的話,這個數額勢必還要多,傾家蕩產雖然未必,但絕對會更加“肉兒疼”,留下的記憶也會更加深刻。 掰著手指頭算算5元和1.7萬之間的差距,想想要提心吊膽做多久的黑心買賣才能湊足罰款,明白了“雷池”不是你想跨就能跨,看哪個商家還敢胡來?殺雞儆猴比苦口婆心的勸說更有說服力,如果這一事件可以讓更多的商家摒棄某些上不得臺面的小伎倆,重拾誠信經營的大智慧,顯然可以讓廈門的食品安全有一個更加堅固的防護罩,那絕對是市民之福,善莫大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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