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杭州市黃女士稱,其讀高二的女兒因身體不適、東西多,沒有給一位五六十歲的大媽讓座,結果被罵哭。“年輕人讓座是應該的,我也提倡,”黃女士說,“有時候沒讓座,希望老年人也能多理解理解他們。”(9月22日人民網) 這些年,“讓座之爭”不斷在一些地方的公交車上出現。其中,不僅有年輕人不給老年人讓座引發的議論,也有老年人強行要求年輕人讓座而引發的語言、肢體沖突。屢次出現“讓座之痛”,我們應深入反思和總結:在全社會學習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今天,如何化解這一不和諧的現象,值得人們深思。 誠然,公交車“讓座”是一個常識性話題,但其中蘊含的若干認知誤區卻是有著值得關注和亟待厘清的必要。比如道德和義務的界限,就先來后到、購票上車的社會秩序而論,每一位乘客對座位的需求和權利都是平等的,不存在某一個人或群體必須讓位于他人,而另一部分個人或群體則天然具有占座的優先權。也就是說,“讓座”只是人們基于同情弱者向善心理而實施的禮貌行為,并非公民在法律意義上的必然“義務”。而把“讓座”視為年輕人專利,把“不讓座”行為一概斥之為不可理喻的不道德之舉認知,顯然有失片面與偏頗。以新聞中黃女士的女兒為例,她沒有讓座即便沒有什么原因,也不該被無端指責,更何況又是在身體不適的情況下,還遭到了同是乘客的大媽無理取鬧,這樣的事情卻是讓人感到委屈。 古人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敬老與愛幼是相輔相成的,尊重與理解也同樣應該是雙向和相互的。正所謂“愛人者人恒愛之,重人者人恒重之”。“讓座之爭”要想有個圓滿結果,就需要我們每一個人都能學會換位思考,凡事多為他人想一想,以互諒互愛化解那些無謂之爭。試想,如果在公交車上年輕人能照顧到老人體弱的特點而主動讓座,那么很多糾紛根本不會發生;如果老年人能夠體諒一些年輕人不讓座也會有特殊原因,或許強行要求他人讓座的尷尬也不會出現。倘若彼此都不為對方著想,都想著要自己好,不管別人好不好,那么糾紛與沖突就在所難免了。 總之,公交車上讓個座,看似一個細小的舉動,卻反映了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和市民的文明素質。但我們必須看到,“讓座”貴在理解,貴在關愛,貴在禮讓,不給老弱病殘孕讓座是愛心的缺失,對不讓座乘客動粗罵口亦是不文明之舉。和諧文明的公共環境,有賴于每一個社會成員的努力營造;平和心態的涵養修煉,少不了每一次互諒互愛的友善匯聚。用互諒互愛來化解“讓座之爭”,就應該引導人們認同、踐行“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理念,遇事常能推己及人,這樣才能使矛盾消弭于無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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