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道經營難治別僅拿“擺攤保護費”說事
2015-08-17 17:11:04?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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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當地街道城管執法人員介紹說,正是由于這些外省籍人在背后收保護費撐腰,通風報信、暴力抗法等,才導致了當地相關街道占道經營問題難以根治。對此,筆者不敢茍同。 一方面,聚眾形成組織收取“擺攤保護費”,并暴力抗法,本就是一種擾亂市場經營和管理的違法犯罪,作為當地公安等有關部門理應毫不手軟的及時進行打擊,如此還何來收取“擺攤保護費”并形成組織暴力抗法的問題?反過來,正是由于當地有關部門違法打擊不力,才導致收取“擺攤保護費”和暴力抗法現象的存在,進而影響城管打擊占道經營不力的一個內在直接原因。 另一方面,當這些人對抗城管執法時,能夠提前知道城管要來執法并通風報信,原因眾多,但重要的一點,這無疑與城管等執法保密性不好、執法形式老舊有關。如果我們的城管執法改為秘密探訪、突然襲擊式整治和取締擺攤占道經營,還會有望風、通風報信和有效躲避檢查的嗎?也就是說,打擊占道經營不力,城管自身的執法水平和能力不足也是另一個不可忽視的主要內因。 更重要的是,小攤販們之所以樂于、敢于到戶外街道邊擺攤,一是有需求才有買賣,相關街道邊有人愿意來交易、有生意可做、有錢可賺;二是生計所迫,小攤販們既要掙錢養家,但又由于沒有門路租到合適門面房,或沒有能力付租用門面費用等做生意,不得不到街邊做小本買賣。也就是說,市場需求以及小商販逼仄的現實,才是街頭擺攤占道經營難以根治的根本原因所在。 如此,忽視當地公安等打擊違法不力的內在直接原因、城管自身存在的執法能力不足創新不夠的內因,以及街頭小商小販存在的根本原因,只拿收取“擺攤保護費”擾亂、阻擾城管執法來為當地占道經營問題難以根治說事,不但就事論事講說服力不夠,有以此糊弄媒體、輿論和社會之嫌,而且也凸顯有關城管執法部門及人員目光短淺、執法能力不足、為民執法誠意不足等問題。 客觀而言,城管執法尤其是小販占道執法,近年來在各地都是一個難解的問題。但也正因為這樣,才更需要城管自身執法不斷的創新實踐和努力,需要其他方面緊密無縫隙的配合,也更需要政府政府從根上解困小商販,有堵有疏、疏堵結合治理占道經營。 比如上個月底,北京警方配合城管對收取占道經營攤販保護費從而提供占道經營保護的一團火進行打擊,維持當地街道小販正常經營秩序;廣東通過制定法律,通過許可制度給予街頭攤販合法經營資格,紓解街頭攤位供需矛盾,理順城管街道治理難題。希望福州有關方面以此為鑒,綜合發力,有效捋順街頭攤販經營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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