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價索賠被刑拘再現食品安全窘狀
2015-08-03 07:02:36?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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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綏化市明水縣男子李海峰購買了4包今麥郎(日清)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今麥郎)生產的方便面,發現其中有“異物”,隨后向今麥郎公司索賠450萬元。在雙方商討賠償金額的過程中,今麥郎向公安機關報案,警方立案并將李海峰列入網上追逃對象。(8月1日《重慶晨報》) 7月28日,《人民法院報》發表題為《“天價索賠”不等于敲詐勒索》的文章稱,基于合法權益被侵犯的“天價索賠”,不等于敲詐勒索;“過度維權”行為也有民事法律規制,無需刑法伺候。對于弱勢群體消費者的“天價索賠”,商家完全可以拒絕,也可以協商解決,還可以建議消費者通過仲裁、訴訟等方式進行,并不受消費者控制,“天價索賠”本身并不等于敲詐勒索。 李海峰稱,在發現今麥郎方便面醋包有異物后曾撥打過12315舉報投訴熱線,對方以過期食品不接受投訴為由拒絕了李海峰的維權申請。因根據有關規定,消費者個人無法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送檢,2015年1月19日,李海峰在網上找到兩家第三方檢測機構共花費4500元對方便面醋包進行檢測,檢測報告顯示醋包內汞含量超標4.6倍。 一方面是個體民眾對于“舌尖安全”維權難度、成本過于大,一邊是問題企業“懲罰成本”太低,這一高一低,明顯加劇了民間食品安全維權的門檻。現實生活中,每一起食品安全事件的曝光,都有一個令人難以掩蓋的事實,那就是監管部門很難將執法的陽光普照每個角落,在接受輿論審問時,都會有一句類似“查處難度太大、人手太緊”的回應。 一起簡單的消費者與食品企業間的維權之爭,當地公安為何就上演成網上追逃?這難免讓常將“食品安全大如天”掛嘴邊的政府顏面盡失,更讓那些徘徊在食品維權線上的民眾怯步。何為大案、要案?何為食品重大問題?千里之堤毀于蟻穴,食品安全小問題不斷,大問題就會爆發。食品生產企業如果失去了消費者的監督,一旦釀成群體性積食品安全事故時再來追責、塑源,這與馬后炮無異! 破解食品安全困境,還民眾一個安全放心的生存環境,這并非是在個案面前大放厥詞就能達成的。必須要有一個言行一致的政府行為,必須要有一個敢于擔當的監管部門,必須要有抓小防大的安全思維,更需要加大企業違法成本,鼓勵民間監督,唯有如此,舌尖上的安全才有保障,不良商家才不敢鋌而走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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