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衣間“性愛門”,哭笑不得的八卦時代
2015-07-16 08:45:46??來源:東南網綜合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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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什么事情 都可以拿來狂歡 7月14日晚上,一則試衣間的不雅視頻在微博熱傳,不雅視頻長達1分鐘,不到兩個小時時間,幾乎占領了所有社交平臺。7月15日,相關話題占據了微博熱搜的前五位,關于此事的調侃、段子和營銷文案層出不窮,北京市公安局通過其官方微博表示,朝陽警方對此高度重視,已介入調查。 目前,不雅視頻源頭仍未查清,視頻中的兩位當事人因為被“人肉搜索”,已經把所有社交賬號的歷史內容盡皆刪除。顯然,事情發展到現在,并不是他們的本意。不管這段視頻是來自當事人還是有其他人推波助瀾,違背其中任何一個人的意愿拿視頻出來與別人分享、調侃,顯然都是不合適的。而惡意傳播、售賣、誣陷、人肉搜索等行為,更涉嫌違法。 毫無疑問,當事人有錯在先,在公共試衣間中發生不雅行為,挑戰了現有的公序良俗,將不雅視頻上傳網絡,更涉嫌違法。他們需要為自己的錯誤付出代價,其中既應有法律的裁決,也應有道德的承擔,但這個代價理應罪責刑相適應。 法律責任的裁定交給司法,已有律師釋法,我國刑法中暫無關于公共場合發生性行為應該如何懲罰的規定,但向他人傳播淫穢影片的行為可以追求刑事責任。“陳冠希案”中爆出艷照的電腦店的員工被判刑8個月,顯然此次事件中將視頻上傳網絡的人也必須承擔法律責任。 來自公眾的道德討論也是應然,這起事件的道德定性無疑是復雜的:試衣間是不是私密空間?手機視頻屬不屬于個人隱私?視頻中的當事人應不應該受到道德譴責?如果要,他們該以怎樣的形式承擔道德責任?這涉及現代社會公序良俗的邊界,類似的思辨和討論其實就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過程。 很遺憾,實際的網絡輿論主流并不是討論和譴責,而是一場狂歡:對女當事人的身材容貌評頭論足;公然在社交網站上貼出視頻截圖;想段子,抖機靈;人肉搜索;商業機構借勢炒作營銷;微商在朋友圈售賣視頻。狂歡末了還可以對當事人說上一句:“誰讓他們做這種事呢,活該。” 從這個角度看,即便輿論出現的是“千夫所指”的道德審判,也好過這全民參與的狂歡盛宴,前者起碼能讓大眾堅定公共道德的邊界,而后者本身就是在挑戰公序良俗的底線。狂歡過后,什么也不會剩下,一起妨害了公共道德的事件,反而在網絡上引發了更多道德滑坡的行為。(長江日報@蔣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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