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手機120小時內共偷跑80MB流量,按照中國移動每110MB流量加油包收費15元的價格計算,消費者每5天被“偷”掉的流量,價值10.9元,消費者要為每個月偷跑的流量額外支付60多元。日前,上海消保委提起的一起公益訴訟案正式被法院受理。這次公益訴訟分別以廣東歐珀(OPPO)移動通信有限公司和天津三星通信技術有限公司為被告,訴訟理由是這些手機廠商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上海消保委為公益訴訟進行的對比試驗,揭開了智能手機行業的一個潛規則:智能手機生產企業與軟件開發企業和電信運營商狼狽為奸,通過大量預裝商業軟件并且在后臺自行聯網等方式,盜取用戶的流量費,危害用戶的信息安全,獲取不正當的商業利益。 這是一個智能手機生產制造幾乎零門檻的時代,如果不考慮銷售問題,大概是個人都能攢出個新品牌智能手機來。正因為如此,很多并不掌握核心技術的手機企業,只能通過價格戰求得生存,很多雜牌手機硬件本身甚至根本不賺錢,隱形的賺錢渠道之一,就在于通過預裝商業軟件和偷跑流量費獲得的費用和提成。而某些電信運營商之所以熱衷搞定制機,以超低價甚至免費的方式送給用戶,打的同樣有偷跑流量費的主意,只要你用手機就不愁你不送錢。 毋庸諱言,通過預裝商業軟件在用戶不知情、更未許可的情況下自行后臺悄悄聯網,是一種很沒有商業道德的齷齪行為;更齷齪的是,這些預裝的商業軟件往往是不可以刪除的,就算消費者看起來已經刪除,很多實際上也依然存在,根本沒有被徹底刪除。手機生產企業為了在行業潛規則中獲得不道德的利益,不惜將消費者置身于“資費消耗+惡意扣費+隱私竊取+遠程控制”的危險之中,無疑嚴重侵犯了消費者的權益。 當然,具體到手機偷跑流量,作為被告的其實不應該只是手機生產企業,還應該有電信運營商。如果說手機偷跑流量是一種赤裸裸的偷盜,那么最后的坐地分贓者,除了手機生產企業和軟件開發企業,顯然還有電信運營商。手機流量之資費昂貴已被總理多次指出,問題是運營商不僅收費昂貴,背地里它還偷呢!難道非要總理再次點名,電信運營商才能不偷用戶的流量嗎? 眼下,因為對于類似行業潛規則尚無具體管理規范,偷盜者們因而無所顧忌;也正因如此,上海消保委在進行對比試驗的基礎上發起公益訴訟,非常值得稱道。消費者維權組織,就不應該只是“等投訴”并且充當“和事佬”,而是應該主動承擔起揭開更多行業黑幕的使命,并且充分利用法律賦予的發起公益訴訟的權利,真正將維護消費者權益提高到另一個新的層次——不僅引發輿論的關注,更引發行業監管者的重視,并最終推動相關的立法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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