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昨天通報檢察機關依法懲處涉醫違法犯罪的有關情況。最高檢新聞發言人介紹,最近20天內,全國經媒體公開報道的暴力傷醫事件有10余起。為更好地維護正常醫療秩序,檢察機關已建立“快捕快訴”辦案機制,完善辦理涉醫違法犯罪案件工作機制,如開設綠色辦案通道指定專人辦理、成立專業辦案組等,加大對涉醫違法犯罪的處置力度。 20天內發生10余起暴力傷醫案件,盡管這里面可能有一些偶然因素,不能代表涉及違法犯罪的常態,但暴力傷醫案件的高發態勢,仍讓人萬分震驚。傷醫者有的是接受過醫生診療的患者,有的是患者的家人或親朋,他們的目的很明確,就是要發泄對診療過程和結果的不滿,要以暴力手段對醫生進行報復。醫生以救死扶傷為天職,醫生本應當是患者最信賴的人,醫患關系本應當是所有社會關系中最有互信基礎的和諧關系之一,然而一再發生的暴力傷醫案件,極大地危及醫生的身心安全,對醫患關系造成了巨大傷害。有針對性地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防范、遏制暴力傷醫行為,已成為維護醫生合法權益、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的當務之急。 檢察機關建立“快捕快訴”辦案機制,加大對涉醫違法犯罪的處置力度,此舉契合了依法嚴懲暴力傷醫犯罪的迫切要求。一段時間以來,一些管理部門、司法機關和社會輿論持有一種“偏見”,認為暴力傷醫事件由醫生診療和醫院救治行為引發,是日趨惡化的醫患關系在具體個案上的反映,因此暴力傷醫不同于一般的人身傷害,而是一種特殊的“涉醫案件”,在處理上需要有一些特殊的考慮。這種“偏見”不是對暴力傷醫者的歧視,而是一種“帶有偏袒意味的成見”,它使得一些傷醫案件發生后,醫院和有關方面不能嚴格依法處理,而是力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今年5月,中國醫師協會發布的《中國醫師執業狀況白皮書》顯示,近六成醫生受到過語言暴力,13%的醫生受到過身體上的傷害,發生傷醫事件時,院方采取不顧是非息事寧人的態度和“無任何表示”的占到了四成以上。有關部門和醫院對傷醫行為的“偏見”,不但讓醫生感到寒心,也無異于對傷醫行為的縱容。鑒于此,必須破除對傷醫行為的認識誤區,糾正對暴力傷醫案件的“偏見”,必須旗幟鮮明地強調,暴力傷醫行為已經超出醫患糾紛的范疇,而成為不折不扣的人身傷害,因此在處理上不能有任何“特殊待遇”;對暴力傷醫行為必須依法嚴厲懲處,必須讓傷醫者付出高昂的代價,以法律利劍對涉醫違法犯罪形成高壓威懾。 當然,在依法嚴懲暴力傷醫行為的同時,還應當探究暴力傷醫案件頻發的原因,從文明教化和制度改革上進行綜合治理。很多傷醫案緣于患者無法接受不如意的診療結果,這種情緒又緣于患者對醫療行為的期望值太高,認為患者到醫院治病,醫生就一定能把病治好,如果沒治好或者病情加重,就一定是因為醫生水平低,甚至是醫院為創收而實行“過度醫療”、“惡意醫療”所致。這種看法是對醫學科學和醫療行為的誤解。政府部門、醫療機構和新聞媒體亟需加強醫學宣傳教育,幫助世人建立對醫學科學的正確認識和對醫療行為的理性預期,讓患者充分認識到,醫療行為內在地具有一定的風險,診療結果不如意有時是難免的,不能全都歸咎于醫生的問題。如果能夠走出“醫學萬能”、“百病必治好”的誤區,即便產生醫療糾紛或醫療事故,患者一方也能通過正常途徑維權,而不至于失去理性暴力傷醫。 長遠而言,傷醫事件頻發,也緣于患者反映訴求、獲得救濟的渠道不暢,以及“看病難”、“看病貴”放大了患者的焦慮感、無助感,惡化了醫務人員的執業環境,加深了醫患雙方對立情緒。當前亟需全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共財政對醫療服務供需雙方的投入,推動醫療資源的公益性配置和均衡分布,切實解決“看病難”、“看病貴”。這樣才能緩解醫患雙方的壓力,完善醫療糾紛調處機制,增進醫患互信互諒,推動醫患關系根本好轉,從根本上防范、遏制暴力傷醫悲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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