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京籍學齡兒童入學審查即將開始,根據今年北京市發布的意見,非京籍兒童入學提供“五證”政策基本不變,具體細則由各區縣結合實際制定。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細則讓“五證”延伸出了多達28個證件,讓非京籍家長們有苦難言。(5月26日《人民政協報》) 《九年義務教育法》第四條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并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钡谑粭l規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此外,國家有關部委也出臺了政策,要求各地“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為主”,解決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義務教育問題。而非京籍兒童在北京上學需要辦理多達28個證件,則表明在國家法律、政策規定與外來務工人員子女上學之間,還存在著較為厚重的玻璃門。 面對要求辦理的諸多證件,有些家長跑斷腿辦了下來,有些則因為種種原因無法辦齊,最終無奈讓子女回戶籍所在地讀書,變成留守兒童。難怪家長質疑,要求辦那么多證件,是為了證明孩子有資格入學,還是要將孩子拒之門外呢? 其實,外來務工人員大多長期在城市務工,為城市經濟社會發展作出貢獻,依法照章納稅,理當享有與戶籍居民同等的社會福利,為外來務工人員提供包括子女上學在內各項基本公共服務,是城市政府理當承擔的責任。部分城市政府通過設置苛刻條件增加外來務工人員子女上學的難度,甚至導致其子女無法在務工地上學,令其不能在當地享受到基本公共服務與社會福利,實際上是有失公平正義的做法與行為。只有破除外來務工人員子女上學的玻璃門,大力簡化手續,才能真正惠及廣大外來務工人員及其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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