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天,“成都女司機被打事件”仍在持續發酵,在媒體議論紛紛的同時,當事人也成了網絡“人肉搜索”的對象。截至目前,該女司機的違規行車記錄、酒店開房記錄、家庭住址甚至生理期等個人信息,都已在網上被公開“晾曬”。這種漸趨失控的網絡狂歡,不僅給當事人造成了巨大的壓力,也讓一些圍觀者不寒而栗。 事實上,這起事件的是非曲直并不復雜:女司機違章行車不對,男司機訴諸暴力也絕無“正義”可言;雖然“路怒族”隨處可見,但這種行為不值得鼓勵。無論女司機有何“前科”、私生活怎樣,這件事都應在法律框架內解決。當前必須明確的是,這起事件的輿論出現轉向之后,再度將網絡暴力亂象推到了公共議事平臺。 網絡暴力與現實暴力相比,惡劣程度有過之而無不及。網絡雖是虛擬的,但網絡傷害很真實,網絡的公開羞辱就曾多次導致當事人自殺的悲劇。比如,上月底因遭受網絡霸凌而自殺身亡的24歲演員楊又穎,生前就長期遭遇網絡八卦的困擾。從媒體曝光的案例來看,除了公眾人物,很多普通人也是網絡暴力受害者。 每次看到一些人參與“網絡施暴”,都會有一些困惑:這些網友原本與新聞當事人無怨無仇,為何會熱衷于那種“刨祖墳”式的揭批,恨不得置當事人于死地?比如,在“成都女司機被打事件”中,一些網友曝光女司機開車違章記錄和開房記錄時,就不斷用激烈言辭對當事人進行道德羞辱,甚至亢奮地喊著要讓那個司機“不僅在外面被打,回家還得離婚”——盡管目前沒有信息表明該司機已經結婚。 從善意的角度想,一些網民可能崇尚的是一種樸素的正義觀,他們只是想給當事人一點教訓。但是,“以真假難辨之事實,行道德判斷之高標,聚匿名不負責之群眾,曝普通人之隱私”的網絡狂歡,顯然讓一些人迷失了自我,仿佛自己是掌握生殺大權的判官。這種認知錯位,最終在實質上構成了對當事人的暴力傷害。 毋庸贅言,網絡的發展確實極大地促進了社會進步,但我們也要看到,網絡的匿名性、瞬時性、碎片化,也鼓勵了一些不負責任的言論,甚至助長了人性中陰暗和猥瑣的一面。網絡給躲在屏幕后面的人提供了一張面具,讓他們可以沒有道德負擔地做現實中不敢做的事,說現實中不能說的話。這種公開的、持續的言語羞辱、網絡暴力,甚至已形成一種“羞辱文化”,這無疑是值得警惕和反思的。 誰在助漲網絡“羞辱文化”?誰在為網絡暴力推波助瀾?該“打板子”的除了一些普通網民,還有一些特殊的勢力。比如,那位女司機的開房記錄,并非普通網友隨便能拿到的,有人推測很可能是公安系統的人違規利用職權,查詢了相關信息并將它們放到了網上;再比如,有一些媒體為吸引眼球,對當事人的隱私信息添油加醋地進行“包裝”,并通過多種渠道進行推送,也是有違媒介倫理的。 現代人的生活已經離不開網絡,這意味著我們每個人都是網絡受益者,同時也可能成為網絡暴力的受害者。我們珍視網絡時代的表達自由,但也希望每個網民都能對自己的言論負責,否則,“網絡恐怖主義”將使得人人自危,讓每個人都缺乏安全感。那些以正義之名行傷害之實的網友、媒體,是時候收手了。在紛紛擾擾的網絡世界,我們還是要多一些同理心,遇事多換位思考,不做傷害他人之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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