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巡視組近日公布了對文化部等13個部門的巡視意見,其中提到了文藝評獎過多過濫,評獎中存在暗箱操作、利益交換問題,可以說,這個已經是很早就存在,也屢次引發圈內爭議和公眾廣泛批評的問題,為什么這一亂象難以根治,到底癥結何在? “過多過濫”是這一亂象的外在表現。具體體現在文藝領域各種獎越設越多,獎項也越設越多,“雙黃蛋”、“多黃蛋”甚至人手一獎的評獎方式屢見不鮮。文藝獎過多使其喪失了權威性,也失去了公眾的信任,但民眾也難以掂量清楚各種獎勵的分量,反正獎項是商業炒作必不可少的要素,這就極大地擾亂了文藝市場,使文藝創作變得急功近利。 “過多過濫”的文藝評獎使獎勵偏離了其初衷,從而成為追名逐利的象征物。藝術家的藝術成就以評獎為衡量標準,文藝團體或主管部門、地方政府也以獲獎為考核指標,這使評獎中的暗箱操作和權力交換不可避免,評獎的公正性無法得到保障。近年某些權威的文藝評獎像魯迅文學獎、茅盾文學獎、飛天獎、華表獎等都受到公眾的質疑。有些評獎中的形式主義、暗箱操作、錢權換獎等問題,使評獎成為了隱性的腐敗形式。 由此不難看出,評獎的亂象,反映的是文化權力與文化市場運行中的亂象。它不是具體辦獎、設獎、評獎過程中的操作性問題,而是文藝生產和效益之間關系的失范。它與巡視組指出的其他方面的文化管理問題有極強的相關性。如文化企業管理混亂,業務主管利用資源從事營業性活動,等等,這些都可能在文藝評獎中產生消極作用。近年文藝界還有個引人注目的現象,就是文藝家都熱衷當“主席”。像作家協會、書法家協會、美術家協會等,本來只是行業協會,但因為協會既與行業評獎及其他政府資源分配有密切關系,當上主席既掌握了極大的文化權力,又可抬升自身身價,使其作品的市場價值大增。 在文藝評獎中,“主席”比例過大就曾飽受批評。再進一步看,文藝評獎的亂象實際上是當前各種社會問題之一,體現的是當前的社會弊端。當前參與文藝評獎的機構五花八門,除了文化主管部門,還有各政府部門、行業協會和企業等,都積極辦演出、辦展覽、搞評獎,地方政府為提升政府形象,企業為提升品牌知名度,而他們在辦獎過程中又會有各種“潛規則”,如照顧主辦方、照顧代言人等,暗箱操作自然不可避免。而綜合起來看,文藝評獎可能是以國家鼓勵文藝生產的資金,主管部門權力實體化,獲獎者名利雙收,不管評獎怎么“多”或“濫”,也不管公眾如何批評,對參與者來說,這都是雙贏或多贏的游戲,這才是評獎亂象屢禁難止的原因所在。 古語云,武無第二,文無第一,文藝評獎本來難有固定標準,主管部門要嚴格管理和規范評獎。只有規范權力,才能限制評獎的亂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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