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墻里的辦公樓做的什么道場?
2015-02-10 09:13:21?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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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月份開始,西安城墻景區管委會下屬的幾個部門,低調的搬進城墻辦公。新的辦公地點位于朝陽門,南側夯土內被掏出一個可以容納百余人同時辦公的四層空間,各種辦公設施一應俱全,用“別有洞天”這個詞形容也毫不夸張。(2月9日 西部網) 城墻管委會以“其他單位占據在先”為由,為自己繼續在古城墻里設置辦公樓作辯護,這樣的道理完全站不住腳。別人違法不是自己也繼續違法的擋箭牌,更不能把自己的行為轉變成合法行為。更可謬的是,管委會把自己裝修行為還阻止了漏雨情況作為辯護理由,更無視要求回填的事實。倘若掏空區被回填,何止是城墻漏雨問題,其他可能存在的沉降等問題,也都相應解決。 西安古城墻,歷經戰火、歷史運動、居民私搭亂建等的破壞,已然傷痕遍體,不容得再任由城墻管委會掏挖踐踏。況且,這樣的辦公樓也存在著安全隱患,一旦“樓內”發生火情等事故,員工很難逃生,并將對古城墻墻體帶來不可逆轉的影響。 西安城墻管委會,作為古城墻的經營者、受益者,首先應該想到的是,長久對古城墻進行保護,實現可持續的利用,但管委會顯然忽視了這樣的使命,將集辦公、休息、聚餐等為一體的辦公樓建在了古城墻里面。作為經營者,古城墻屬于國家歷史文物的國有屬性,不只是古城墻管委會一家“獨有”,其只有經營權,更為根本的是,其應有的保護職責,要比經營權要沉重的多,這才更應得到重視。 對于古建筑等人文景觀和自然景觀,景區經營者首先要做到的是保護,沒有保護,經營就難以維繼,是自斷前程的短視之舉。習仲勛等老一輩領導人曾對人為破壞西安古城墻行為進行了批示,后來的歷屆西安市政府也進行了維護,而西安古城管委會,顯然沒有傳承這樣的憂患意識,反而變本加厲。在古城墻里“掏”辦公樓之前,西安古城墻管委會,就曾擅自在古城墻邊建設電梯,最后被叫停,此番繼續違法建設,尤其應該從重處罰。 問題已經發生,陜西省文物局應該盡快對古城墻里“掏”出來的辦公樓限期搬出,責令進行回填加固。對擅自掏建古城墻行為進行處理,才算得上亡羊補牢。而掏建古城墻行為,是否與超標“建設”辦公場所相違背,更應該深挖狠治。雙管其下,挖古城墻的荒唐行為,才會斷了念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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