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眾號上如此多的“山寨號”,不僅受到了公眾,特別是原創者的指責,更受到了知識產權部門監管的壓力,所以,近期,微信已開發出相關軟件,以檢測公眾號發文的原創性與否。網絡平臺搭建方的積極介入,效果應比較明顯,這與其有著強大的技術支持有關,也與其有著更為“近水樓臺先得月”的管理地位相聯。 當然,僅靠網絡平臺方的管理,或只靠行政部門的監管,在浩如煙海的網絡面前,人們仍或有心有余而力不足之感。且不說僅微信本身,內容就極為巨大,并在不斷海量增加,這更不用說所有的網絡內容了。所以,如何應對網絡抄襲,這需要有各方配合的監管體系,要在道德、法治的教育上,增強網民原創、非侵權的自覺性;也要加強網絡平臺經營者的自律意識與主動管理,還要形成一個有效防范抄襲、“山寨”風的監管體系。 對此,不妨借鑒正在推進的社會“誠信庫”建設。國家知識產權監管部門、網絡平臺經營者,都可以在自查或處理舉報的基礎上,利用信息技術,對網絡抄襲者進行信用分類管理,特別對于明顯或多次惡劣抄襲者,將其行為及處罰情況錄入“原創誠信庫”,并最終與社會誠信庫互聯互通,人人隨時隨地可查。當有人將抄襲的東西發微信等網絡上,用于謀取個人利益時,一經發現,即根據有關規定和標準,即時錄入“原創誠信庫”中,讓其社會活動因此受到影響:一處失信,處處難行。這樣可有效遏止抄襲、“山寨”行為,促使人們從“微信”出發,既要創造出一件件原創作品來,也要慢慢鑄造出人之“大信”來,則一個人人講誠信的美好社會,就會不請自來、水到渠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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