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記者統計了A股19家高速公路上市公司的高管薪酬。數據顯示,薪水最高的高管,年薪為96萬元。有趣的是,幾乎所有的高速公路上市公司董事長,曾經有過官員或體制內的任職經歷。(1月26日《新京報》) 年薪百萬,在全國的各個行業、各個地區來說,都屬于鳳毛麟角的高收入人。什么人可以年薪百萬?在人們心目中,無非是那些管理水平高、經營能力強的職業經理人,專業水準“唯我獨尊”高新技術人員。而有的官員“下海”至高速公司擔任負責人,卻享有年薪近百萬的高收入,著實讓人感到驚奇。 畢竟,在一些高速公路上市公司擔任董事長、監事會主席、總經理等職務,在管理和技能上并不需要有特別的本領和特別的付出。這些崗位與年薪數拾萬乃至近百萬的收入,用市場經濟的觀點來看,并不匹配。正因為崗位的收入高、易適應,一些官員趨之若鶩,成為偏愛。有統計稱,自2013年10月中組部下發文件禁止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的近一年時間里,共排查出近8萬名“戴著政府的帽子,拿著企業的票子”的“紅頂商人”,清理5.5萬人在企業兼職的黨政干部。這些被清理的黨政官員偏愛在金融機構、城投公司、融資公司等來錢多、快的企業兼職。 官員到企業擔任高管領取高薪的這種“下海”,實際上是換了一個更“肥”的崗位。高速公路多屬于政府投資,一些高速公路上市公司的高管有官方背景,就不足為怪了。有關媒體稱,目前除重慶路橋外,其余18家高速公路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均為地方政府。比如,四川成渝的實際控制人為四川省國資委;贛粵高速由江西省交通運輸廳實際控制;河南省政府則是中原高速的實際控制人。在這樣的體制和背景下,一些原本拿固定工資的官員,“搖身一變”成了年薪幾十萬的高速公路公司高管。 官員“下海”產生諸多問題。一些官員爭先恐后“下海”,奔著企業的高薪而去,從黨政機關領導搖身變成上市企業高管,一下就有了幾十萬、上百萬的年薪,比當官員的收入翻了幾番,對當事官員來講,何樂而不為?“下海”到企業任職就意味著高薪,在官場被認為是一種重用或“福利待遇”,致使一些官員甚至動用關系“鋪路子”“走后門”到企業任職,由此可能滋生腐敗。“下海”官員薪酬畸高,與其經營業績不相符,加劇了社會分配不公,飽受社會詬病。 “下海”官員薪酬畸高的狀況需盡快得以改變。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對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作出了部署安排,明確要合理確定并嚴格規范國有企業管理人員薪酬水平、職務待遇、職務消費、業務消費。目前,央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已在推進實施,而地方管理的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也需盡快提上日程,切實改變“下海”官員年薪數十萬、近百萬的不正常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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