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生廣告牌在路中綠化帶上一字排開 “慶生廣告牌”是一種扭曲的生日關懷 現如今,不少有錢人家的孩子過生日越來越夸張,動輒包場看電影、唱“卡拉OK”、一頓生日晚宴花費幾十萬元。按理說,有錢人花自己的財富,給孩子過生日,再如何大操大辦、奢侈豪華,公眾管不著。然而,為孩子慶生畢竟是一個家庭的私事,在車來車往的省道隔離綠化帶上,一字排開的慶生廣告牌,固然新穎、別開生面,但有僭越公共空間之嫌。而且,太過張揚的生日宴請,無形之中給孩子的內心造成重大負擔,是一種扭曲的生日關懷。 按照立慶生廣告牌的父親的說法,孩子伶俐可愛,是四世同堂一家人的掌上明珠,想請親戚朋友一起來熱鬧熱鬧。既然只是想請親戚朋友參加,完全可以一一發請柬通知即可,又何須這種針對不特定人的戶外廣告邀請形式?疼愛孩子,自然沒錯,但將孩子的照片放大做成廣告形式,這種關懷無疑太過了。試問,又有沒有征求孩子的意見,有沒有考慮到孩子的內心真實感受? 此外,孩子的爺爺表示,那幾塊廣告牌原本就是他家立的,這次請廣告公司來重新包裝一下,等生日宴一過就會將其恢復原貌。事實上,更改廣告牌的內容應遵循法定的程序,否則肆意更改,將面臨嚴重的處罰后果。根據《戶外廣告登記管理規定》第二十條:不按照核準登記的發布期限、形式、數量或者內容發布戶外廣告的,責令改正,處以五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改正,處以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無獨有偶,就在同一天,《錢江晚報》也報道了在金華一位土豪父親包下整個公園給孩子過生日,場景布置、餐飲都是當地最頂級的配置。給孩子慶生張揚比闊,是對生日本質的異化,偏離了關懷本義,不利于孩子的成長。我國傳統的消費觀念是崇尚節約、量入為出,即使生活富裕了,也不應拿孩子的生日當作炫耀家庭財富的機會。反之,應該給孩子們過一個簡樸而溫馨的生日宴會,從而傳遞一種自尊與感恩的人生意義。(葉鵬) 立廣告牌慶生未必是有錢人任性 小孩子只是過16歲生日,家長就花錢在省道上立了16塊廣告牌慶生。從表面上看,確實如同很多網友所言,有錢人就是任性。但是,如果了解了當地的習俗之后,就應當多一點理解和包容,立16塊廣告牌慶生未必是有錢人的任性,只不過是習俗使然。 在泉州、晉江以及我國臺灣的臺南等地區,四百多年來,一直沿襲著“做十六”的成人禮習俗。按照習俗,一個人尤其是男孩子的16歲生日是人生當中非常重要的一個生日,不管家境貧寒,家庭都會為其大操大辦生日宴席。家長為孩子立16塊廣告牌慶生,只不過是沿襲當地“做十六”的成人禮習俗的一種新花樣而已,目的是讓孩子留下一個美好的16歲成人禮回憶。 再者,從金錢角度說,立16塊廣告牌花費不過一兩千塊錢,遠不如很多孩子成人禮大操大辦宴席的花費。而且,對于大多數家庭來說,能夠承擔得起16塊廣告牌的費用。可見,立16塊廣告牌慶生,談不上是有錢人的專利,也不是有錢人的任性。另一方面,從法律角度說,立廣告牌慶生,只要辦理了相關手續,就不違法,對社會也沒有產生負面影響,我們應當包容,而不是說三道四。 當然,在倡導節儉之風和低碳生活的新時代,泉州、晉江一代的“做十六”的成人禮習俗,應當與時俱進,不能停留在大操大辦和奢侈浪費的階段,讓孩子真正從成人禮中吸取營養,幫助孩子在思想上、價值觀上成人。“做十六”應從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和教育角度出發,多一些精神層面的儀式以及對孩子成長有意義的實踐活動,少一些純物質層面的儀式。過度物質化,只會助長孩子的虛榮心以及方便孩子染上社會惡習,成人禮很可能變成“毀孩子禮”。 總而言之,“做十六”的習俗只有擯棄過度的物質化,才能更多的讓孩子懂得成人禮的含義,才能從做十六的習俗中吸取教育營養,而不是只是知道自己過了一個奢侈的生日。(張立美) 別讓慶生廣告牌割裂社會信任 慶個生還如此興師動眾,此事招致了一些網友的吐槽。據孩子家人說,孩子是四世同堂一家人的掌上明珠,所以格外疼愛,就想請親戚朋友一起來熱鬧熱鬧。集四代人的寵愛于一身,家人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但將孩子的照片印滿了一條街,此事卻有些不妥。 從孩子來說,他還是未成年,將孩子的照片貼得滿大街都是,并不就是給他增添了多少光彩,反倒可能會帶來麻煩,正像有網友提到的,甚至可能會引來壞人打主意,實施綁架等行為,當然,這是最壞的可能。但孩子過生日,最好是在親朋好友的范圍內慶祝,將照片打到大街上,主動出讓了自己的隱私權,別人也不認識你,豈不太無趣,又可能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不利于孩子的成長。 再說,個人慶生與他人完全無關,將這種與眾人毫無干系的信息掛在大街上,是對社會的一種不負責任,也是對市容市貌的玷污,應該及早撤掉。大街廣告牌是城市門面,是公共區域,并不是任何人的自留地,可以隨意涂抹,這其實也是在擠占公共資源。 對這種行為,城管部門顯然應該有所作為,并為此負起責任。要能明晰私域與公域的界線,以免給社會傳遞“有錢能使鬼推磨”、“金錢是萬能的”等錯誤觀念與價值觀,而導致割裂社會群體間的信任,帶來進一步加劇階層分裂與對立的惡果。(戴先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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