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打獵”有著悠久的傳統。在古代的時候,皇親國戚都有圍獵的習慣。但是,與現在不同的是,古時候的打獵那是法律所允許的。別說是官員了,就是老百姓也可以去打獵。眼下則不同了,打獵是被禁止的,為什么官員們卻能把一把把非法獵槍扛得優哉游哉? 2008年,新疆塔城市官員打獵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傷,涉案官員有5人;2013年,永州市零陵區菱角塘鎮一對單位的父子父子雙雙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原因是把村民唐某當成野豬打死;2014年11月9日,湖南省衡陽市衡東縣高湖鎮羊角村,一女性村民在山上撿茶籽時遭槍擊死亡,肇事者是公務員。 在法治時代里,官員打獵問題是不可以原諒的。有幾個問題需要關注。 一者,獵槍是哪兒來的?按照目前的規定,獵槍就是管制危險品。對于這一點官員不會不知道。為什么他們肩頭卻能扛著獵槍四處游蕩?這需要關注的是獵槍的來源。這表明,公安機關對于管制危險品的監管是缺失的。正如當地有關部門說的一樣:這里村民有打獵的習慣。不準打獵,為何打獵還成了習慣? 二者,時間是哪兒來的?這起獵槍傷人事件發生的事件是11月27日,這一天正是工作日。一個鎮里的黨委副書記按照基層的說法應該是“日理萬機”。就在前段時間,一些媒體還在討論基層公務員很辛苦的事情,說工資需要提高。請問,工作日理萬機的基層官員,為啥有時間在工作日去打獵? 三者,朋友是哪兒來的?每一起“官員打獵”新聞事件的官員身后,都有著一批朋友的身影。很多官員都是被朋友帶著去打獵的。當然,這起事件中的“朋友”,有關部門的說法是“只是普通農民”。對于這一點筆者是有質疑的。事實上能夠叫上官員去打獵的人,非富即貴。這牽涉的是如何約束官員的朋友圈。 如果不堵上監管的漏洞,槍聲就不會絕跡。查處一個人容易,就怕還會有人走在“官員打獵”的路上。試問:“官員打獵”的電視劇放到了第幾集?何時才能劇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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