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尋找自己失蹤的親人,一家人殫精竭慮,傾盡家財,最終找到尸體將親人安葬的時候,卻遇到了高達15萬元的天價遺體保存費,導致死者親屬的良好愿望無法實現,阻斷了死者“回家”的路,這不能不讓人心堵。在筆者看來,巨額的20萬元遺體保存費,那怕是低一些的5萬元的遺體保存費也不是這家人能承受的,兩年多的尋親過程,早已沒有任何財產和積蓄,以降價打折的價格協商方式解決雙方的“停尸費”糾紛顯然已不現實。醫院方難以插手屬于市場行為的“費用收取”,政府部門同樣面臨這一難以插手的尷尬,而發動社會公眾和愛心人士資助吧,似乎也面臨遠水解不了近渴的窘境。那么,如何解決這一現實爭議讓死者尸體與親人團聚,在我看來最好的方式就是太平間的承包者在這一事件中當一次“活雷鋒”。 從道義上說,對執著尋親的一家人,社會輿論和公眾會普遍給予同情,這無形中已經給了太平間承包者“寬減”費用和“免費”的輿論基礎。二來,經營太平間利潤極高,也有減免的現實空間。按照當地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310元是包間的價格,放在冰棺里價格是200元一天,太平間承包費是每月8000多元。只要太平間經營者一天中有一兩具尸體可停,就穩賺不賠。諾大的太平間天天有多少尸體“循環”?利潤可想而知。所以說,在一個現實上的巨額利潤之下,太平間稍稍“高抬貴手”,減掉個別“無主尸體”因特殊原因長期停放的保存費完全可以做到的。 另外,醫院太平間即使當一次幫助尸體“回家”的“活雷鋒”,也并非沒有任何的回報。假設這一事件中,醫院太平間給予了“免費”,將給醫院和太平間博取到極好的社會聲譽,對醫院有好處,對太平間承包者的聲譽和經營也會有很多好處。一個樂于關愛貧弱群體的太平間,總會是讓人在悲戚親人別離時稍稍感受到一絲溫暖的。況且,時下太平間的“暴利”、殯葬暴利現象早已被人詬病,太平間的承包者也有責任以身作表率,向社會澄清誤解以彰顯醫院太平間中仍有人間大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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