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城市的強大,固然需要水泥森林和GDP;它的和諧富足,卻和容積率很低的體育文化場館、綠地面積等更相關。】 已存續12年的深圳市展鵬蓮花山足球場宣告關閉,所在地塊變更為“商業性辦公和商業用地”,這讓習慣于在此踢球聚會的約300支業余足球隊的成員們十分擔憂。 細察新聞,會發現此地塊用途轉換應屬合理合法:體育場館原本就是租借土地,合約到期關閉,算不得亂改亂占;該地塊原本就是在商業用地大類之下的“體育產業用地”,而非政府團體社區用地類中的“體育用地”,因此也很難說是“擠占公共設施”;有關部門也承諾,新建商業項目中,要有相應的室內體育場館設施配套。 單個事件看,關閉蓮花山足球場挑不出多少毛病,但蓮花山式的商業性體育場館被拆除和更張易弦,在近些年來居然已有十幾家之多。擔心無處踢球的球迷著急上火、要求留住足球場,便很可以理解,也更予人警示。 在深圳,屬于政府公共服務設施一類的公共體育場館并非十分充足、無可增加。相反,數據顯示,隨著人口迅速增長,深圳的人均體育設施場地面積還不到1平方米,低于全國平均水平。為此,深圳還在大力推動更多中小學向社會開放體育場館資源,不久即將開始實施。 一邊努力挖潛,一邊卻大手大腳地對既有體育場館“關停并轉”,看起來是一對矛盾,卻也很好理解。商業開發,不論是賣地收入還是今后的收益回報,都要大大高出足球場之用。對經濟利益和GDP的考量,正是導致體育場館紛紛被拆除、變更的根本動因。 但在“合理合法”之外,體育場館的拆除者們忘記了,關乎民生的事情,還需要認真考量一個“合情”與生態和諧的維度:對于那些十多年來定時定點踢球聚會的業余球員和球迷,體育場的驟關意味著一種生活軌跡、環境與情感突然被打斷,自然會生出不受尊重的憤怒和不安。哪怕有關部門許諾將來會有相應面積的室內體育設施,但對于習慣在這里踢球的人來說,健身房、壁球館之類再多,也不能折算成一塊露天的足球場。 一座城市的強大,固然需要水泥森林和GDP;它的和諧富足,卻和容積率很低的體育文化場館、綠地面積等更相關。留好用足這樣的城市空間,是對城市管理者理念和魄力的考驗。 對于城市建設和公共決策來說,尊重一個社區、族群、各階層百姓已經形成的社會形態與文化習俗,順勢而為,而不是自說自話地拍腦袋、玩變臉,一拆百了、重起爐灶,應該成為一條重要原則。在這方面,我們既往的建設中做得太不夠。結果往往是政府自以為是“科學發展觀”,是為民辦好事,讓城市有了嶄新風貌,群眾卻不買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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