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消息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已對各大衛視下達通知,規定“凡是有劣跡的導演、編劇、演員等主創人員參與制作的電視劇,要慎重考慮”。南都記者第一時間向一線衛視求證,得知該消息屬實,系廣電總局電視劇司電話向各大衛視發出的口頭通知,這也解釋了為什么通知里只提及了電視劇領域。(9月18日《南方都市報》) 應該說,在接連曝出一些藝人涉足黃毒事件后,廣電總局作出對有劣跡藝人參與制作的電視劇“要慎重考慮”的規定,確有必要。這對于凈化演藝界風氣,純潔主創人員隊伍,規范電視劇的創作,具有重要意義。 據說,廣電總局有一份具體的黑名單給到各衛視,王全安、黃海波、文章、柯震東、寧財神等明星大腕赫然在列。至于將對這些涉足黃毒的藝人封殺到何種程度,“慎重考慮”如何掌握,規定并未作出具體限制。 雖然說,廣電總局這份通知似乎來的晚了一點,但是,無論如何,這份遲到的禁令,對于規范演藝界主創人員行為,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然而,令人感到疑慮的是,近年來,有關藝人涉嫌黃賭毒的事件時有發生,2009年滿文軍涉嫌聚眾吸毒,2011年孫興和莫少聰在北京涉毒被捕,連同近期發生的王全安、黃海波嫖娼事件,無不在提醒人們,演藝界絕非是一片凈土,一些社會丑惡現象在娛樂圈并不鮮見。 在這樣的情形下,加強行業自律,提高演藝人員素質顯得尤為重要。作為公眾人物,演藝界的明星眾多,其社會影響力巨大。對此,除了藝人要加強自身修養、潔身自好之外。最重要的,政府相關的管理部門,還是應該加大對演藝界的管理和監督力度,把事后“懲罰”變為事前預防。比如針對演藝界實際情況,做到提前籌劃、未雨綢繆,制定和完善演藝人員準入和退出機制。通過強化管理,加強監督,對藝人的行為進行有效的規范和約束。 只有這樣,才能避免和減少藝人“劣跡”,還演藝界一片凈土,并發揮明星的影響力和示范作用,為推動社會進步釋放出更多的正能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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