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則城管與小販互跪的圖片引發熱議,照片中的小販是一位七十多歲的大媽。當天,大媽正在沿街售賣蔬菜,遇到城管前來執法。就在城管動員大媽離開時,老人家突然朝著城管跪下,隨后一名城管隊員也跪了下來,最后在城管的勸說下,老太太被扶了起來。(9月14日,北方網) 城管執法靠跪,這已經不是什么新聞。去年一名武漢城管和菜販的相互交涉,結果雙方都以下跪來完成某種意義上的平等。這件事情的最終情況和當事雙方息事寧人的意志相左,輿論對此進行猛烈發酵。下跪執法,也就成了“鮮花執法”“喊話執法”后又一張特殊的城管面孔。 城管下跪,在某種程度是一種應激性的自我保護。這其中蒼南城管打人事件的“教訓”肯定少不了。當時就是因為城管執法時將一名拍照的群眾打倒,隨后引發群眾圍堵城管執法車輛。這起事件,想必是在全國城管系統進行了深度的內部學習。而充分照顧到被執法對象和圍觀群眾的情緒,則是在耳提面命中被不斷加強。 執法態度問題,這本來是職業道德中應該有的素養,但之前個別城管缺乏耐心,在執法過程中難免會有火上澆油的磕磕碰碰,以至于成了被眾人詬病的把柄。但現在再次回到職業素養的原點時,卻又出現“走到另一個極端”的怪象。 把職業素養理解成明哲保身,甚至是用下跪的手段來以證無辜,恐怕是職業教育的一種悲哀。當這名城管面對賣菜大媽沿街售賣蔬菜,其執法者的屬性,就已經代表了國家公器的權威性。這種權威性,不能定義為想當然的優越感,但也絕不能隨便淪落成下跪的條件反射。否則,這都能成為種慣性的話,那以后交警對違章司機下跪、文化稽查隊對上網吧的未成年人下跪,這社會秩序的管理,是否就要面臨著一地雞毛的尷尬呢? 同時,民眾也不要過多地把同情心給予那名沿街售菜的大媽。我們一直都在犯感情和法理混為一談的錯誤,有些甚至濫用了悲天憫人的胸懷。坦白說,中國小商小販的現象在近二十年之內,都無法得到根本性的整治。這是社會商業結構和底層人民生存渠道使然。當然,對他們的人文關懷一直在接力,比如很多城市就在夜市的時候給出很多的區域,來滿足于小商小販的需求。但是,覆蓋畢竟是有死角,就好像很多進城賣菜的農民,他們就是不愿意進入菜場賣,而愿意在人流如織的街道賣。這些為生活奔波的草根,客觀地成為交通秩序和城市環境的隱患因素。對她們執法是必須的,否則,就是對其他城市居民的不公平。 在合情合理的執法語境下,年輕的城管完全有站著執法的理由。但懼怕于站和跪的突兀場景,以及背后很有可能的起哄式報道,于是勇氣瞬間被稀釋。他或許來不及想,職業和社會分工不分貴賤,但法律的正義權威卻有高低之別。對于城管,公允的探討和理性的思考必然是要回歸主體,但現在來看,這一過程依然在路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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