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蒲江縣出臺《關于規范全縣黨政干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通知》,規定婚喪喜慶事宜隨禮不得超過個人月工資(含津補貼)的10%。通知要求操辦者收到明顯超過此數額禮金的,應在事后5日內報單位紀檢監察機構備案。(新華網7月24日) 眾所周知,“隨份子”屬于一種禮尚往來的民俗,你家有事我家隨禮,我家有事你家再把禮反隨回來,這本也無可否非。但是隨著現代社會的不斷發展,部分隨禮已經變了味,動輒500、1000元的禮金確實讓隨禮者傷透腦筋,尤其是作為基層干部,隨的少,拿不出手,隨的多,又捉襟見肘。 去年以來,隨著各地對黨政干部參與婚喪嫁娶事宜規定的出臺,已經很少有人再敢于大擺宴席,即使擺宴也只是親朋好友參加,禮金的份額也隨之大幅減少,確實給黨政干部減輕了隨禮壓力。此次四川省浦江縣規定黨政干部隨禮不得超過個人月工資的10%,更可謂是一場及時雨,限定了隨禮份額,誰都不能攀比,再也不用擔心送與不送、送多送少的問題了。 可以說,浦江縣規定的出臺,能夠有效堵住“設宴斂財”歪風,既尊重了民俗,又降低了斂財的可能性,可謂一舉雙得。但是,如何執行、如何監督、是不是此規定就是最好的方案,估計還得看下一步的具體操作。 筆者建議,在規定出臺后,相關部門應該及時制定齊全的配套政策,細化監督舉措,充分發動黨政干部和廣大群眾進行監督,并嚴格懲罰措施,對于發現的違規問題,切實做到發現一起,嚴懲一起,唯有如此,才能更好地消滅擺宴斂財的歪風。 當然,凡事都會有特殊情況,長輩過壽、子女婚娶等情況只隨200元也似乎不多,相信隨著規定的逐步實行,這些問題也會逐步現象。筆者建議,相關規定也要因時而改,綜合考慮各種可能因素,逐步細化,唯有如此,黨政干部才能夠完全遵守規定,規定才不會流于形式。 出臺限制隨禮份額的規定初衷肯定是好的。如果能夠增加一些特殊情況、人情味兒的因素在內,豈不更好。相信只要嚴格監督,例外規定也不會被濫用而成了漏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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